隨著大韓住宅公司表示將公開房屋建設成本,由房屋租賃轉為購買者的居民們也要求公開其成本價。
而且,民營建設企業也擔憂其建設成本會間接洩露,對此作出強烈的對抗。預計“建設成本風波”將繼續擴散。
○ 出租用房屋也應公開成本
大韓住宅公司列為公開範圍的是2002年-2006年五年期間,全國88個社區73700棟出售用房屋。經5年或10年租賃之後轉為個人所有的樓房,並沒有包括在內。
因此,屬於這些範圍的居民們也表示,轉為個人產權的費用太高,並要求公開其建設成本。
代理京畿道楊州市德政地區居民訴訟一案的金成勳律師主張:“租賃用戶有優先購買權,他們也應根據法律瞭解其建設成本是否合理。”
對此,大韓住宅公司反駁:“出售和租賃用房屋制定售價的方式不同,公開所有租賃用房屋的建設成本是不可能的。”
租賃用房屋的售價,是建設初期的房價加上購買時的房屋評價額的二分之一。這裡,建設初期房價指的是對日後會產生的建設費用的估價,公開此價格與公開成本是不同的概念。
○ 私營建設企業處於緊張狀態
民營建設企業對大韓住宅公司公開成本的方針作出反駁:“銷售價上調限制等舉措使民營建設企業限於困境,此次風波會更加重我們的負擔。”
此次大韓住宅公司公開的成本是扣除利潤額的部分,以此為基礎,可以估計民營建設企業的成本。此次風波若持續下去,將有可能引起對民營建設企業公開成本的紛爭,因此,民營建設企業都處於緊張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