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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商品券相關企業和遊戲室每月可籌集2800億韓元秘密資金?

利用商品券相關企業和遊戲室每月可籌集2800億韓元秘密資金?

Posted August. 23, 2006 03:23   

“政府那些目光短淺的政策使贈品用商品券市場因數萬億韓元秘密資金和盲目的行賄變得斑痕累累。”

有證言稱,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中間流通企業、成人遊戲室中,大部分都利用非法流通商品券的方法籌集鉅額資金,並隨時向政界關係人士行賄。

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負責市場營銷的前任理事A某,曾參加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競選但被淘汰的公司負責企劃工作的理事B某,商品券流通企業總經理C某三人22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發表了上述言論。

根據他們的證言,大部分贈品用商品券相關企業都沒有在會計賬簿上記錄買賣商品券的過程中發生的換錢手續費,而是通過另行管理的方式籌集秘密資金。因爲也有沒有問題的公司存在,所以幾乎不可能確切計算出秘密資金的總額。但是,三個人表示,從理論上講,發行企業(19家)可籌集330億韓元,流通企業(100多家)可籌集120億韓元,成人遊戲室(1000多個)可籌集2400億韓元秘密資金。如果以年爲標準計算,該數位可達3.4萬億韓元。

他們還主張說:“占全體秘密資金20%的近7000億韓元鉅款被用於行賄方面。也就是面向政客、中央及地方自治團體公務員、審查機構、檢察機關、警方等方面進行批准及取締相關的行賄。”

○如何籌集秘密資金?

企業利用銷售、回收商品券的過程中因非法慣例發生的手續費籌集秘密資金。原來,商品券發行企業只能面向消費者最終在加盟店內使用的商品券徵收換錢手續費,不允許通過中間流通企業進行換錢活動。

但去年年初,政府以搞活商品券的流通爲由改變了規定,允許中間流通企業換錢,從而發生了發行企業和流通企業之間的交易。這樣一來,産生了一個慣例,即,流通企業將從遊戲室內收集的商品券拿去和發行企業換錢的時候,每張支付50∼60韓元(以5000韓元券爲准)的手續費。

A某解釋說:“通常,每天有120萬張商品券流通,所以每天可以得到6000萬韓元以上的額外收入。”

B某指出:“由於允許中間流通企業換錢,所以各企業爲了被指定爲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而展開了殊死搏鬥。政府允許‘中間換錢’的決定使發行企業受益匪淺。可以說,政府爲商品券成爲‘折扣’或流通的物件‘商品’開闢了道路,商品券原來擁有‘有價證券’的功能。”

他們說,大部分商品券中間流通企業和成人遊戲室都是從這時開始籌集手續費的。

流通企業根據“允許中間換錢的規定”,向遊戲室收集商品券,每張收取20韓元左右的換錢手續費,遊戲室也利用換錢處,從使用顧客手中每張掙得500韓元的換錢手續費。

C某說:“比起因勝率帶來的原本收入,因換錢手續費帶來的收入發生爆發性的增加,因此,像‘大海故事’這樣的成人遊戲室開始像雨後春筍般不斷出現。這些錢既不用繳納稅金,也不用上交給政府,全部被用作秘密資金。”

○秘密資金的規模和用途

19個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可以同時流通的商品券被限定爲2.0366億張。由於商品券在遊戲室內多次被非法換錢,因此,發行企業回收商品券之前,每張的手續費已達600∼1600韓元。

A某透露說:“一般來講,能夠一次流通1000萬張的發行企業每月平均可以籌集15億韓元的秘密資金。不在賬簿上留有痕迹,完全用現金管理的做法是業內慣例。”

特別是,他們提供證言稱,發行企業爲了被指定爲贈品用商品券的發行企業或重新接受審查,成人遊戲室爲了避開相關部門對非法換錢行爲的管制,流通企業爲了預防存在交易慣例的發行公司和遊戲室遭受“損失”,都在向政客、公務員、審查機構、調查機構等方面行賄。

A某還介紹說:“部分企業還讓政客或公務員以冒名股東的名義參與並分配利潤。”

曾行賄不成的企業還在指定贈品用商品券發行企業的過程中被淘汰。

B某說:“在實地評價時,審查委員會指出,‘建築物的衛生狀況不良’、‘監視攝像頭是固定的’等,直覺‘選錯了行賄方法’。”



金栽瑩 朴庭勳 jaykim@donga.com sunshad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