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廳決定不接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勸告,預計將引發爭議。此前,國家人權委員會勸告警察廳改善女性少於男性的警官聘用方式。
警察廳9日稱,最近向人權委發送了回復,內容爲“警方業務的80%是要與犯人在身體上展開對抗的業務,而相當數量的女警因生育問題要求分配到內勤部門,因此,如果選拔較多的女警,將很難實現效率性的人力運營。”
人權委在今年1月表示:“選拔女性顯著少於男性是侵害平等權的做法,不能認爲業務執行能力是由性別來決定的,女性聘用人員的配額遠遠少於男性的根據也不夠分明。”勸告警察廳長改善聘用管理。
警方目前是將巡警聘用人員的20∼30%,軍官學校學生和警隊召集人員的10%分配給女性。
警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沒有女性配額制,女性的合格比率將會進一步下降。”並稱:“警察廳爲了到2014年爲止,將女警的比率提升到全體警察的10%,計劃逐漸擴大女性的聘用規模。”
目前女警共有4600多名,占全體警官的4.8%。其中擔任刑警及調查業務的女警有770名。
人權委正在就舉行公開討論會,將該問題公論化的方案進行討論。
另外,警察廳稱,對人權位勸告廢除身高(男性167釐米,女性157釐米以下者限制應試)和體重(男性55公斤,女性45公斤以下者限制應試)標準和色覺異常及紋身與否等聘用限制規定一事,正在朝著緩和規制的方向進行討論。
李宰明 egij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