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開始,政府向月收入400萬韓元左右的中産層家庭每月支援30%保育費的方案正在被推進。另外,從2007年開始,每天照顧未滿5周歲嬰幼兒5個小時以上的兒童之家將會得到教育費補助,預計保育費也可以自我決定。16日,據本報獨家得到的《低生育綜合對策》資料顯示,政府將從明年開始,到2009年爲止,共投入7萬億韓元,推進嬰幼兒保育費補助、支援不孕不育夫婦、支付産假薪水、擴大工作保育設施等18個專案。政府正在討論,爲籌集上述專案的財源,將新設“生育獎勵稅”,追加徵收2萬億韓元的稅金。
該對策是由財政經濟部、企劃預算部、保健福利部和女性家庭部等8個部門參與制定的,政府將以此爲基礎,在今後徵求專家的意見,並進行黨政協定後,於12月下旬正式公佈政府最終案。
綜合對策規定,從2008年起,政府將向收入低於城市勞動者家庭平均收入130%(目前月均404萬韓元)的家庭每月支付政府規定標準保育費的30%。
如果以今年城市勞動者家庭的平均收入(311萬韓元)和3周歲以上、未滿5周歲幼兒的標準保育費(15.3萬韓元)爲准計算,月收入爲404萬韓元的家庭每月可以得到4.59萬韓元的補助,收入越少,支援金額越大。
政府還將向兒童之家引入“等級教育費支援制”。對於每天照看兒童5小時以上的保育設施,保育時間越長,得到的補助金越多,而保育時間不足5小時的所謂“半天制”保育設施和私立幼稚園則得不到保育補助金。
另外,爲促進生活保護物件——不孕不育夫婦的生育,將兩次支付每次達255萬韓元的手術費,最多共支付510萬韓元。
女性勞動者休産假時,從雇用保險基金中得到的薪水將從現行的月均40萬韓元,在2007年以後增至月均50萬韓元。
另外,對指導低收入層兒童放學後活動的地區兒童中心的支援資金也將從現行的200萬韓元,在2007年後增至400萬韓元。
爲提高出生率,政府明年投入1.2萬億韓元中央政府預算後,將於2009年將預算支援金額擴大到2.1萬億韓元。
財經部和預算處分析說,此次對策實施所必需的資金來源還有1萬億韓元以上的空缺。
財經部正在討論,爲應對財源大幅不足的情況,將追加發行國債,或上調部分稅種的稅率。
專家們在肯定實施生育獎勵對策必要性的同時,強調說,在不易確保財源的情況下,爲阻止“浪費預算”,必須進行精密的接觸。
亞洲大學經濟學教授玄鎮權說:“爲阻止民間企業設立保育設施,向兒童之家支付補助金的對策沒有考慮到競爭原理,因此很難提高保育質量。”
洪守鏞 朴重炫 legman@donga.com sanjuc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