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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司法部清算歷史工作決不能受到外界的干涉

[社論] 司法部清算歷史工作決不能受到外界的干涉

Posted September. 30, 200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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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院長李容勳在就任儀式上闡述了權威主義時代發生的司法部不幸的過去。他說,全國法院保管著時局事件審判記錄。李容勳在就任記者招待會上明確表示,不會讓外界人士參與司法部清算歷史工作,也不會進行人力清算。但對於“李容勳司法部”展開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清算歷史問題,有人擔心與政治權利的清算歷史同步。

韓國司法部有著不光彩的“前科”,在維新時代和第5共和國時期,就有關時局的案件,司法部迫於政權的壓力沒能堅持審判的獨立性。對被稱爲“司法殺人”的“人革党事件”被告人倉促執行死刑就是典型的事例。雖說是根據現行法做出的判決,但按照政治權利和情報機關的要求做出的“定價制判決”和“半分成判決”的爭論從沒有間斷。因此,在銷毀審判記錄前,法院有必要將這些記錄收集起來進行分類,作爲研究資料,對司法權被剝奪的不幸歷史進行反省。

但一些市民團體和在野法律團體就此次第14任大法院院長任命程式,以“擁有大法官經歷的人士是扭曲司法史的共犯”爲由,反對將大法官出身的人士任命爲大法院院長。在第3共和國時期成爲法官後,于1994年獲得大法官資格的李容勳不可能與屈辱史沒有半點關係。如果“李容勳司法部”捲入煽動式清算歷史風波,司法部的穩定將遭到破壞,審判獨立性也將受到侵犯。

李容勳有義務保護司法部的穩定和獨立,使其不受從政治權利和周圍團體刮來的外風的影響。司法部清算歷史工作決不能超過收集資料和自我反省的程度,變質成政治議題。“李容勳司法部”面臨著重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