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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信用不良者也有望恢復信用

Posted March. 01, 2004 22:58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即將成爲信用不良者的“潛在信用不良者”也有望通過支援恢復信用制度,在長期內分期償還債務。

另外,原有的信用不良者根據自身的收入或財産狀況從銀行貸款等能夠進行金融往來的途徑也有望得到開闢。

據1日財政經濟部和金融界的透露,國策研究機關韓國金融研究院和韓國開發研究院(KDI)最近和財經部分別提交的《信用不良者前景和今後對應方案》報告書中提到了上述對應方案。

金融研究院和韓國開發研究院一直扮演著對經濟政策的智囊團的角色,而且此次報告書還是接到財經部的委託而製作的,從這一點來看,計劃在本月內公佈的政府的信用不良者綜合對策中大部分主要對策提案很可能都被採納。

金融研究院報告書稱:“今年要實現5%左右的經濟增長率,截止到1月底的信用不良者人數376萬人,到今年年底最多有望增加到460萬人。”並敦促政府及時出臺根本性對策。

金融研究院提議,作爲爲防止信用不良者迅速增加的對策,應設立銀行貸款等爲拖欠期限未滿3個月的潛在信用不良者和達不到信用恢復委員會提供的支援資格的信用不良者的另一種信用恢復支援機構。

另外,還補充道,廢除原有信用不良者註冊制度,爲提高各金融公司的信用評價能力,應擴大銀行聯合會的機能,而且還需活化信用資訊産業(CB)。如果信用不良者註冊制度被廢除,而且具有一定的收入以及充分的償還能力,即使是信用不良者也可以享受銀行貸款等金融服務。

與此同時,還提到了把目前只以“拖欠時間3個月以上的拖欠資訊”爲物件的信用不良資訊物件擴大爲“拖欠時間1個月以上的拖欠資訊”,收集個人對銀行貸款的償還經歷或信用卡貸款償還情況等資訊的內容。

另外,KDI報告書預測,今年上半年內信用不良者將會突破400萬人,並敦促,應該把信用恢復委員會的債務重新調整方案製作成個別金融公司無法拒絕受理的法律依據。

金融研究院和KDI還提議,儘快制定爲恢復信用不良者信譽的《個人債務者信用恢復法》,並通過各金融公司積極向信用不良者推薦工作。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