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黨考慮到李在明代表(黨首)的拘捕令申請時期,24日在全體會議上強行處理了提前結束8月臨時國會會期的議案。國民力量黨表示,“這是為了守護李在明的伎倆”,反對單方面結束會期。
在當天下午舉行的全體會議上,共同民主黨提交的《關於8月臨時會期的決定》修正案在251名在席議員中,以158人贊成、91人反對、2人棄權表決通過。共同民主黨(168席)大部分贊成,國民力量黨(111名)投了反對票。
共同民主黨的立場是,只有在非會期申請對李在明的拘捕令,才能在沒有表決逮捕同意案的情況下直接出席法院的拘捕令實質審查。國民力量黨院內指導部和常任委員會幹事們在全體會議之前,來到共同民主黨出身的國會議長金振杓的辦公室,對共同民主黨提出的會期修正案提出強烈抗議,但未能阻止。
在野黨相關人士表示:“共同民主黨表示,如果不處理會期變更案,將再次要求將《黃色信封法》和《廣播法》等爭議法案提交全體會議。”國民力量黨院內代表尹在玉表示:“從來沒有過未經朝野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提交關於會期決定議案的先例。”該黨院內首席副代表李陽守(音)也在全體會議上通過議事進行發言批評稱:“共同民主黨無視國會法,主張盡早結束會期。共同民主黨根據黨代表的指示,倚仗議席數隨意決定國會會期的暴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國民的審判。”
對此,共同民主黨院內首席副代表宋基憲在議事進行發言中表示:“(執政黨)連國會日程都要取決於檢察機關和總統室的要求。因為(執政黨)委托檢察機關隨時隨意進行政治調查,所以國民應該很清楚,第壹大在野黨只能這樣做。”
金振杓議長表示:“政治應該從國民的角度出發,但在民生本來就很困難的情況下,朝野都只依靠便宜自己行事,我擔心這會進壹步惡化國民對政治的信任。”
在當天的全體會議上,處理了包含限制選舉橫幅和集會的公職選舉法修正案等。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上,朝野圍繞成為爭論焦點的第103條第3項“30人以下時允許同鄉會、同學會等”放寬為“25人以下時”,並通過了決議。由此,在10月首爾市江西區區長補選之前,可以避免人們擔心的立法空白情況。
尹明進記者、金俊日記者 mjlight@donga.com、jikim@dong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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