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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就跑”的孤星和金融監督委員會前高官的就業

“吃完就跑”的孤星和金融監督委員會前高官的就業

Posted May. 06, 2015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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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法官安大熙的律師事務所開張5個月就賺了16億韓元,引發了“前官員禮遇”的爭議,最後他不得不辭去了國務總理候選人資格。“前官員禮遇”不僅存在於法律界,前高級經濟官員也紛紛就職於法律事務所,拿著高額年薪。金融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稅廳等位高權重的機構出身的官員排在首位。根據新修訂的公職人員倫理法,他們從離職算起3年內不得在相關機構任職,但是,此後他們便可以進入法律事務所成為說客,在立法或訴訟方面為企業提供支持。

據悉,前金融監督委員會副委員長尹庸老於今年3月底成為法務法人世宗的顧問,這家公司代理美國私募基金孤星的訴訟案件。孤星主張,“2007年計劃將所持有的韓國外換銀行的股份售予花旗銀行,但由於韓國金融當局的許可遲滯,導致銷售失敗,蒙受了巨大損失”,孤星以韓國政府為對象,提起了5.1328億韓元的所謂投資者對國家的訴訟(ISD)。尹庸老前副委員長當時是金融監督委員會的第二號人物,所處的位置決定了他詳細瞭解當時的情況。

尹庸老前副委員長表示,“我毫不參與有關孤星的訴訟案件”,但仍免不了有瓜田李下之嫌。在2011年韓亞金融並購外換銀行之時,他轉任韓亞金融,任外換銀行行長至去年3月底。孤星在2003年以1.3833萬億韓元的價格收購了外換銀行,於2012年轉手倒賣給韓亞金融,豪取4.7萬億韓元的差額利益。在這一過程中,孤星還操縱外換銀行卡的股價,不惜採取非法行為,向反對孤星的市民團體行賄8億韓元。

作為事件當時的負責人之一,尹庸老如今卻進入代理孤星的法律事務所,這種處世方式很難說是恰當的。雖然只是以防萬一,但絕不能允許吃著國家的俸祿時獲得的信息被用於以國家為被告的訴訟。如果不能證明“中國牆(切斷企業內部信息交流的裝置或制度)”的存在,自己主動請辭是明智的做法。而且,有必要借機強化對就職於法律事務所的“官手黨”們的管理規定。



申延秀 評論員 ysshi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