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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學院10多個-1500名剛好”

Posted August. 27, 2007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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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把除首爾以外的地方法學專業研究院(法學院)設立標準暫定為高等法院的每個管轄區設一所大學,這將會引起對法學院設立標準的爭論。

對於法學院設立大學和政院,最終由教育人籍資源部根據法學界與學術界的意見決定。但是法務部做為管理法律人力供求的主要部門,所以法務部的對應方法將會成為日後有關法學院爭論的發展方向。

▽“高等法院的每個管轄設立一所大學最恰當”

根據法務部26日發表的言論,決定將激烈爭論的法學院設立大學標準以“高等法院的每個管轄區為一所”為主要方向,現在正在調節最後的意見。教育部將在明年10月份最後決定法學院認可大學的設立。

現在高等法院在首爾,大殿,代口,釜山,廣州等五個地方。所以除首爾以外的地區只在4所大學設立法學院的可能性很高。也就是說,除了首都周圍以外,忠清周圍,代口廣尚北道,釜山廣尚南道,湖南周圍等四個地區,每個區域將設立一所法學院。

法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全國的廣域市與道都設立具有法學院的大學的話,會不會太多呢。”

但是唯獨在大學聚集的首爾,在綜合考慮每所大學司法考試合格人數和準備法學院的情況後,特別選出設立法學院的大學,以正常規模為准。其中首爾大學,高麗大學,延世大學等6,7所大學在考慮範圍內。

這樣的話,包括首爾和地方的所有具有法學院的大學將不超過10所。

教育部1日立法預告“有關法學專業研究院設立-運營的法律(法學院法)執行令”中,規定大學入學人數限在1500名以下,因此全體法學院入學人數最少將超過1500名。

法務部的另外一位負責人表示:“認可法學院大學後限制人數是教育部最終決定的。但是大家普遍認為不能像日本一樣運營法學院。”

2004年引進法學院制度的日本,現在在74所大學設立了法學院,全體入學人數有5800多名。

當初日本政府曾打算在30所左右的大學設立法學院,但是由於關係到各個大學的生死存亡,在一系列貪汙事件後,被認可的大學比預期超出了兩倍。結果每年在律師考試中一人都無法通過的法學院層出不窮,法學院畢業生中律師考試合格率才達到48%。

▽對法學院入學人數的要求千差萬別

2004年10月大法院下司法改革委員會決定引進法學院制度後,各大學非常注重維持法學院。現在40多所大學希望維持法學院,他們的投次達到2000億韓元。

對於法學院入學人數各機關和團體有很大區別。學術界和市民團體主張要想以設立法學院為契機大幅增加律師數量,法學院的入學人數要在3000名以上。韓國法學教授會-市民團體主張法學院第一年的入學人數為3200名,以後增加到4000名。

國立大學總長協議會24日舉行臨時會議主張“法學院招生人數最少要在2500名以上。”國會教育委員會所屬議員們認為要暫定為2000—2500名。但是大法院還沒有決定法學院正式的規模。

擔任法學院特別對策委員會委員長的建國大學金永哲主張:“從一開始就反對法學院的首爾大學反對入學人數上限制的態度是錯誤的。為了通過大學之間特點靈活培養法律人員,必須遵守入學人數上限制。”

▽律師協會,“要準備現實的對策”

代表律師利益的大韓律師協會最堅決地批評法學院。

律協在3月份能過聲明表示:“法學院制度是要在四年制大學畢業後再學三年,之後還有通過律師考試,這是高投資,低效率的制度。”之後在4月份提出立法請願強化司法考試應試資格,廢除司法研修院,轉換為律師研修院。

在法學院法通過國會後,律協表示:“為了讓新引進的法學院制度成功執行,並達到預期目地,我們將盡我們的所能。”但是他們還是主張法學院定員要比其他機關或團體少一半,在1000—1200名。

律協會長李振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律協將儘快準備更加合理的方案。”這也表示定員有可能比最初增加。律協將在這周內舉行法學院委員會會議後,決定對法學院定員的意見。



崔禹烈 張澤東 dnsp@donga.com will7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