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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問題要同時考慮領養人和被領養人的人權

領養問題要同時考慮領養人和被領養人的人權

Posted June. 12, 2007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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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9日結婚的變性藝人河莉秀正式表示“想領養4名嬰兒”後,網上圍繞變性人的領養權問題掀起了一場爭論。連日來,在報道河莉秀領養意向的網路報道回帖和門戶網站留言欄出現了激烈的爭論。

據本報採訪結果確認,在國內已有變性夫婦以非公開方式領養孩子的事例。據推測,國內變性人口在1200~4500多名之間,但目前爲止沒有一個變性者通過領養制定機構正式成功領養孩子。

▽領養機構表露拒絕意向=現行法律上,變性者領養孩子方面沒有任何問題。在領養資格條件上對性別沒有限制規定,而且隨著去年政府爲了啟動國內領養活動而完善領養規定,獨身者也可以領養子女。

但是,本報採訪的20多家國內領養機構紛紛反映說:“即使任何條件都與應俱全,但變性夫婦仍然很難領養子女。”也就是說,如果提出疑問,會對資格條件給與解釋,但實際上不能同意領養孩子。

某領養機構有關負責人表示:“領養機構所要找的是能讓被領養的兒童像其他孩子一樣健康成長的‘普通家庭’而不是要找‘特殊家庭’。即使有人說具有一些偏見,但變性者家庭和同性戀家庭不屬於普通成長環境,難道這不是事實嗎?”

▽圍繞同性戀者結婚和領養問題的爭論將更加激烈=對國內領養機構表示的拒絕意向,專家們的意見也有出入。

要求匿名的多數精神科醫生們反對說:“除了考慮同性戀者的人權外,處理變性者的領養問題時,還要考慮到被領養人的人權。”

相反,首爾大學小兒精神科教授金鵬年(音)主張說:“與施加暴力、不照顧孩子等作爲父母沒能具備爲人父母資格的(非變性者)夫婦相比,懇切希望有孩子並且已經準備疼愛孩子的變性父母更能成爲好父母。”

在繼續爭論的過程中,包括變性者在內的韓國特殊性取向者正在加強受到社會、法律權益保護的行動,其中包括對生孩子和組成家庭的權力問題。

民主勞動党計劃作爲本次大選公約,提出保障特殊性取向者的婚姻和領養孩子等家庭構成權的法案,同時制定特殊性取向者人權保護有關的基本計劃,因此以後圍繞此事的爭論將會更加激烈。



林雨宣 imsu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