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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總統歪曲媒體的實力已經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社論] 總統歪曲媒體的實力已經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Posted January. 17, 2007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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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盧武鉉總統表示:“和特權階層勾結、犯規、頑強抵抗清算幕後交易的集團就是媒體。”並指示對各部門記者室的現狀展開調查。他還說:“記者室內的某些記者窩在座位上,密談並杜撰報道資料。”總統甚至指示外交通商部調查外國記者室。真不愧是海外話題王。

密談報道是沒有的事,也是不可能發生的事。記者代替國民監督政府,他們希望盡可能嚴格地審視政府頒佈的政策,而總統的發言損害了記者們的名譽。如果政府沒有決不容納善意譴責的權威主義意識,就不會出現這種惡語。負責保健福利領域的記者還要求總統取消發言並道歉。

越接近任期末,盧武鉉總統打擊媒體並責怪媒體的力度似乎越發嚴重。就任初期,盧武鉉總統曾毫不掩飾對記者的敵對情緒稱:“公務員與記者接觸難道就是請記者吃飯喝酒嗎?”今年年初,他又給媒體貼上了“不良商品”的標簽。總統秘書室室長李炳浣前天表示:“實際上,有部分媒體使人們懷疑盧武鉉總統修憲提案的真實性。”從而把國民反對修憲的輿論歸咎於媒體。

但實際上,總統提出修憲提案後實施的各種輿論調查中,70%左右的國民表示:“任期末修憲不合適。”但是,總統卻把矛頭對準媒體,不改變提議修憲的意志,因此,其居心令人懷疑。盧武鉉總統收到記者室的調查報告後表示:“將展開所有必要的修憲工作。”這簡直就是要濫用職權,掌握媒體的“軍紀”。

媒體存在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國民的知情權。憲法法院明確規定:“媒體自由是當今民主國家中,國民擁有的最重要的基本權利之一。”僅僅通過選舉的方式掌權,並不是民主主義的標誌。國民和媒體是否能毫無芥蒂地批評政府政策,這才是民主國家和獨裁國家的區別所在。而總統此舉無異於說“放棄國民的評價”,宣佈和媒體展開全面戰。

現政府通過“總統意氣相投人事”掌握電視臺後,又爲了扼殺譴責性報紙制定了違憲的《報紙法》。核心條款被判定違憲的《報紙法》還嫌不夠,現在又通過調查記者室等手段壓迫媒體,真想問問他們,這是爲了貫徹修憲計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