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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會要引進總統4年連任制和最後投票制

憲法學會要引進總統4年連任制和最後投票制

Posted November. 20, 2006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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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憲法學會(會長成均館大學金炳盛)以引進總統4年連任制、副總統制、最後投票製作爲重點提出了憲法修改案(簡稱修憲案)。

憲法學會通過19日公開的修憲案報告書稱:“因爲總統的5年單任制,存在著在執政初開始面臨‘跛腳鴨’的結構性局限性,所以很難穩定運營國政。4年連任制的最大特點是保障了評價總統政績後重新選擇的國民權利。”

憲法學會說:“爲提高總統的民主正當性,並保障國民的選擇權,有必要引進最後投票制度。”以此提議修改將現行的第1位得票者擔任總統的選舉制度。

修憲案還稱:“在總統制中,總統許可權代行由國民選舉選出並證明民主正當性的副總統負責,符合憲法精神。”

憲法學會對修改議員內閣制度表示反對意見,並說:“就補充完善和改善現行總統制的方向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張澤東 will7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