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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億韓元罰金加徒刑 韓國企業爲何遭受嚴重處罰?

數千億韓元罰金加徒刑 韓國企業爲何遭受嚴重處罰?

Posted August. 19, 2006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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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罰金加上徒刑=3月份,三星電子和HYNIX半導體公司的管理人員因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在美國被判交納賠償金外加徒刑,此事使國內産業界內一片譁然。

三星電子和HYNIX半導體公司分別交納3億美元和1.8億美元的鉅額罰金後還不夠,管理人員還要服刑,對此,國內産業界內感到非常冤屈。

但是,美國政府之所以在追究法人責任的同時,還如此苛刻地追究個人責任,是因爲美國將密謀價格行爲視爲“破壞市場經濟的重罪(felony)”。

在美國國內,不僅僅是政府這樣。只要在美國違反《反壟斷法》,就會被捲入四種民事訴訟中。産品的直接消費者和間接消費者、産品被銷往的州、海外消費者都可以針對公司提出要求賠償損失的訴訟。直接、間接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額的三倍。只要反壟斷行爲被揭發,公司至少要爲10年以上的官司傷透腦筋。

實際上,三星電子和HYNIX半導體公司已經分別支付了6700萬美元和7300萬美元,作爲去年密謀D RAM價格相關索賠民事訴訟協定金。這只是和部分事件當事人協商的金額,因此,協商金額今後可能會進一步增加。

▽FBI也開始監督反壟斷行爲=美國法務部3月份闡明對三星電子和HYNIX半導體公司的管理人員採取刑事處罰的方針後表示,針對企業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爲,今後將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作,積極進行監督。

美國同月內修改了《反恐法》(PATRIOT Act),新設了允許調查機關對密謀價格等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案例進行廣範圍監聽的條款。

美國經濟團體“自由貿易議會 (Voluntary Trade Council)”會長S M奧利維亞說:“美國政府已經具備在所有違反《反壟斷法》案件中勝訴的力量,如今又新設了監聽條款,可以說,《反壟斷法》現在具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威力。”

在美國,1998年以後因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被起訴的公司中,一半都是美籍企業,從個人被起訴情況看,25%是外國國籍。另外,從2001年開始,針對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個人,可以和國際刑警合作引渡犯罪嫌疑人。

▽是“本國利己主義”還是“守護市場經濟”?=美國還利用外交和經濟地位對外國政府施加壓力。通商領域的專家警告說,在今後和美國之間的交易中,公平交易法將控制出口企業和國家,成爲巨大威脅。

美國從今年初開始著手對全世界航空貨物運輸企業展開密謀價格的調查。不僅是韓國的大韓航空公司和韓亞航空公司,日本、法國等諸多國家的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成爲調查物件。

美國還要求各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被懷疑密謀價格的本國企業展開共同調查。日本雖然沒有回應美國的這一提議,但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卻積極參與了調查。

對此,西江大學法學教授王相漢指出:“這是美國政府爲保護本國自由市場經濟和消費者,無視其他國家主權和國際法的行爲。”

還有人分析說,美國最近幾年因爲伊拉克戰爭等行使武力的行爲蒙受了巨大損失,爲了從金融和貿易方面得到補償,所以才加強了允許對被疑違反《反壟斷法》的企業進行監聽等規定。

但國民大學法學教授李鎬善說:“法律傳統較短的美國制定出來的爲數不多的20世紀經濟法律道具——《反壟斷法》雖然在保護市場及消費者的同時,受到了被用作本國利己主義道具的懷疑,但不能否認的是,它確實在樹立全球市場的普遍性價值。”



鄭孝珍 wiseweb@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