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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高速公路

Posted July. 29, 2005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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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帶著遭遇事故的汽車殘骸找到道路公社(天安支社)要求負責,但是道路公社方面舉出了大法院的判例,拒絕補償。大法院在1992年對因掉在高速公路上的卡車輪胎導致的中央線侵犯事故,判決稱:“雖然道路公社是道路管理的主體,但是也確實爲了除去墜落物而在進行正常性的巡邏工作,認定在出現墜落物時很難即刻清除的事實。”以此判道路公社勝訴。

在接到讀者劉某的舉報之後,從大田前往忠南天安市的路上,還有在結束採訪之後,又前往京畿安城市的路上,所看到的高速公路處處都散落著危險物品。

在京釜高速公路向著首爾方向去的竹岩休憩所(音)2公里前和進入徐青州(音,中部高速公路)之前的公路上,塑膠汽油桶散落在中央分車帶附近和路邊。

弄髒高速公路的主犯是卡車。因中央分車帶高度調整工程,而暫時沒有了路邊上行線,清原休憩所5公里前4車道上到處都能看到從卡車車輪上掉下來的磨損輪胎的殘片。

另外,在笠場休憩所1公里前的附近,爲躲避車道上較大的磨損輪胎殘片,部分車輛緊急改變車道,而上演了驚心動魄的飛車場面。

負責京釜高速公路安城∼秋風嶺區間的高速公路巡邏隊第2地區隊副隊長李長泳(音,警衛)稱:“路邊在非常時期也與道路是相同的。”並稱:“巡邏車在路邊行駛的時候也發生過被釘子等紮爆胎的事情。”

警方也在因擔憂由於事故殘骸物沒有被及時清理或卡車裝載物掉落而發生事故,處於緊張狀態。因爲在大部分車輛的速度都在100公里以上的狀況下,即使是小小的障礙物也會釀成大型事故。

據警方確認的結果,在一天前,就發生了因卡車掉落物導致的事故。齊某(43歲)於26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開著2.5噸裝卡車行駛到忠北清原郡南二面京釜高速公路上行線南二分岔點附近時,因行駛在前面的卡車上掉下來的物品,導致前車窗被砸碎。

齊某也向道路公社要求賠償,但是同樣因大法院的判例而無功而返。

巡邏隊認爲,在管轄區域,一個月內接收到100件左右的交通事故申報,其中約有5%是爲了躲避卡車掉落物或是路上障礙物而發生的。

對此,道路公社天安支社方面表示:“投入維護車、清掃車、巡邏車等,每天都會在管轄區間轉大約9次,清除掉落的障礙物,但是進入高速行駛的車輛之間進行清掃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巡邏隊第2地區隊隊長林中山(音,警監)表示:“在外國,是將卡車的後車廂用鋼材等材料封起來,從根本上阻止裝載物掉到公路上。”並稱:“我們也應該儘快推進這樣的方案。”



池明勳 mhj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