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大法院宣判公平委敗訴

Posted September. 24, 2004 22:18   

한국어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三星電子公司常務李在鎔等特殊關係人低價買進三星SDS附有認股權債券(BW)一事最終以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敗訴告終。

大法院2部(主審金龍潭大法官)于24日在三星SDS以公平委爲物件提出的對不當內部交易的改正命令等的取消請求訴訟中,確定了判決原告勝訴的原判。

因此,三星已經繳納的158.4億韓元的罰款也將被返還。

法庭在判決公文中表明:“僅僅因爲財富的世代轉移變得可能及以特殊關係人爲中心有可能形成經濟力集中基礎或條件,難以判定有可能妨礙公正交易。”

三星SDS在1999年發行了230億韓元的BW,並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給了三星公司的總裁李健熙的長子李在鎔等6名三星的有關人士。

公平委將此規定爲“不當支援行爲”並下達了徵收158.4億韓元的罰款及改正命令措施,三星SDS因不服這個決定而提出上訴。

隨著公平委對熱殊關係人支援行爲的制裁被法院所阻止,預計往後公平委對不公正交易的監督機能將發生相當程度的萎縮。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