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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對檢察機關調查“權魯甲秘密資金案”說成陰謀別有用心

[社論] 對檢察機關調查“權魯甲秘密資金案”說成陰謀別有用心

Posted August. 13, 200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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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針對前民主黨顧問權魯甲接受現代集團秘密資金而受到檢察機關的調查而提出陰謀論,實在荒唐之極。

檢察機關已經確認了權魯甲在2000年4月議會選舉時收取現代集團鉅額秘密資金的情況,以涉嫌仲介受賄罪申請了逮捕令。執政黨內的一些人對正在調查的案件說三道四之舉,既是對檢察機關的粗暴干涉,又是有損檢察機關中立性的行爲。

陰謀論的論據也頗有些風馬牛不相及。似乎執政黨內新黨推進勢力掃清作爲非主流領軍人物的權魯甲這一障礙,使新黨獲得新的動力,這就是“陰謀論”的基本邏輯,但是,這完全是無稽之談。

這些秘密資金在議會選舉時到底給了誰?如果權魯甲開口說話,陷入窘境的反而是主流一方。因爲在議會選舉時,非主流一方有能力自籌資金,但是,包括“386”勢力在內的主流並沒有那個能力,所以對權魯甲的依賴相對比較大。

對檢察機關的調查也很難看作是有計劃地展開。檢察機關表示:“特檢提供了在對北秘密匯款事件調查材料中的有關權魯甲的內容。”“調查的線索是特檢提供的。”這話並沒有錯。

參與政府執政以來,“陰謀論”草木皆兵,四處蔓延。從“Good Morning City 案”到總統附屬室長款待風波,只要是被曝光,言必稱“陰謀”。之所以提出陰謀論,是出於卑劣的用心,把“陰謀”二字摻入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之中,以期混淆事情的本質,減輕罪過。

弄清“權魯甲秘密資金”的真相並不是單純懲罰誰的問題,而是爲了根治韓國政界的痼疾—官商勾結,並爲政治改革鋪平道路。豈能以幼稚的“陰謀論”毀掉其意義。檢察機關應頂住政界陰謀論的壓力,徹底查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