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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體演出被當作牛奶公司新産品宣傳活動

Posted January. 29, 200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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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檢察機關對通過裸體女性上演“裸體演出”來進行新産品宣傳演出的宣傳代理公司負責人和該活動的策劃者進行了傳喚調查,因而引發了一場爭議。雖然文化藝術界稱藝術表演自由再一次受到侵害,並提出強烈抗議,但也有人指出該演出已超出藝術範疇,接近猥褻。

27日,漢城地檢刑事7部(部長檢察官朴泰錫)再次傳喚(第三天)於26日在漢城鍾路區仁寺洞一家畫廊宣傳S牛奶公司新産品酸奶時進行“裸體表演”的一家宣傳代理公司S公司代表金某(47歲)和策劃演出的畫家李木日(52歲),進行了是否屬於淫亂演出和策劃意圖等方面的調查。另外,於29日又傳喚了S牛奶公司負責人,調查了事先是否知道演出是裸體演出的問題。

檢察機關看到27日出版的各個報紙刊登的演出圖片後,認爲存在淫亂性,向主辦方要求出示演出實況錄影帶和現場照片及演出情節等相關資料。

檢察機關決定,討論是否屬於裸體演出存在面對非特定人群的大衆性和刺激性羞恥心的淫亂性等問題後,下周決定是否起訴。

在S公司於26日主辦的演出中,檢察機關認爲有問題的部分是爲宣傳塗抹在身上的新産品(酸奶)而由全裸模特用裝有酸奶的噴水器相互噴灑酸奶的場面。據S公司表示,演出由畫家李木日策劃,行爲藝術家巫世衆夫婦和裸體模特協會的5名模特聯合出演,演出時間爲1個小時,其中檢察機關認爲有問題的部分爲3分鐘左右的場面。

當檢察機關展開調查的消息傳出後,文化藝術界人士強烈批評稱:“檢察機關還想以舊時代的法律尺度管制藝術家的創作行爲。”

27日,圍繞漫畫《天國神話》的淫亂性與否問題接受長達5年的審判的漫畫家李賢世終於被判無罪。他稱:“檢察機關現在還認爲可以引導、管制國民的想法真是不可理喻。這種抹殺作家創作力的強行要求自我反省的行爲應該停止。”

文化評論家河在鳳稱:“雖然有商業性的一面,但應認爲表演本身是純粹的演出。這暴露了法律尺度無法趕上我國社會性意識的弊端。”



閔東龍 min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