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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護士出賣捐贈屍體的骨骼、皮膚組織

醫生、護士出賣捐贈屍體的骨骼、皮膚組織

Posted January. 07, 200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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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警方查出了大批從捐贈的醫學研究用屍體上摘除皮膚組織和骨骼高價出售的醫生、護士及利用這些組織製作整容手術所需醫藥藥品,進行出售的醫療團體代表等人的案件。

7日,漢城警察廳對醫療用品製作企業H公司代表黃某(46歲)和向該公司非法提供屍體組織的C醫科大學整容外科教授安某(50歲)、H婦産科院長徐某(37歲)、C社會福利法人護士金某(33歲)、Y整容外科院長安某(46歲)等12人以違反藥物相關法及廢物管理法嫌疑予以不拘留立案。

據警方透露,黃某涉嫌於2000年11月從C醫科大學的安某處購買了醫學研究用屍體的皮膚組織,製作了恢復損傷皮膚的藥品“Sure Dem”,並且從2000年5月到目前爲止製造、銷售了相當於19.2億韓元的皮膚組織復原藥品。

經警方調查,黃某向C醫科大學捐贈了2500萬韓元。另外,C社會福利法人“愛心挽救生命運動全部”護士金某涉嫌充當中間人,並于去年7月從S大學醫院的屍體中摘取皮膚組織賣給了H公司,從5具屍體上摘取皮膚組織賣給了H公司。

此外,Y整容外科院長安某將6名患者進行骨關節手術後廢棄的6塊骨骼組織賣給了H公司,H婦産科院長徐某將60個胎盤以每件5000韓元的價格賣給了H公司。

特別是,H公司代表黃某還涉嫌於去年9月從中國吉林省K醫院以1200萬韓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具不知身份和死亡原因的屍體,只摘取了皮膚組織,並走私到了國內。

警方負責人稱:“醫學研究用屍體應爲科學發展用於解剖實習或根據家屬意願用於免費移植手術。被揭發的醫療界人士將屍體用於贏利性方面後,還欺騙了死者家屬,使他們以爲已經火葬。”

他還稱:“現行法中沒有對醫學研究用屍體管理的法規,只能適用藥物相關法和廢物處理法。急需制定相關法規。”

另外,檢察機關數次駁回申請的拘留令,並指示予以不拘留調查的事情已被揭露,引發了檢察機關欲大事化小的疑惑。



李勳 dreamland@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