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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基终审罪名成立,使统合进步党的解散正当化

李石基终审罪名成立,使统合进步党的解散正当化

Posted January. 23, 2015 07:08   

统合进步党前议员李石基和京畿道党前委员长金洪烈(直译)涉嫌煽动内乱终审判定罪名成立。大法院裁判部称,“两名被告预谋引起内乱要求参与Marista集会的人进行破坏国家重要设施等具体的实践行动。” 故分别判处李石基和金洪烈(直译)有期徒刑9年和5年。大法官13人中有10人赞成此次判决。

不过大法院维持二审判决,并未承认内乱阴谋嫌疑。因为李石基以颠覆国家的目的与130名Marista集会成员煽动内乱嫌疑虽然成立,然而无法确定这些成员具体答应与否。此外,将交流意见等同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能会影响思想和表达的自由。

但并不会因为内乱阴谋嫌疑被判无罪而影响宪法裁判所解散统合进步党的决定。此次决定是在煽动内乱嫌疑成立之后出现的。大法院表示,“煽动内乱的行为本身具有预谋内乱的非法性质,故判处同样的法定刑。”无论如何,可以确定追求朝鲜式革命的势力在国会合谋安排桥头堡一事属实。

大法院慎重调查了地下革命组织RO。裁判部透露,“目前尚未确定是否存在RO这样一个组织并且参与集会的人员是否是RO组织成员。”单凭集会录音无法作为RO组织存在的有力证据。即使安排秘密组织进行调查也很难找到充足的证据。

李石基对于有罪判决表示不满并高声喊道,“司法正义已荡然无存。”但此次有罪判决和解散统合进步党的决定都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维护“自由民主秩序”的努力带来的结果。政府最先开始要求解散统合进步党是由李石基的内乱嫌疑引起的。李石基的罪名成立让宪法裁判所解散统合进步党的决定更为正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