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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为告发不良电视购物行为的窗口

Posted November. 20, 2014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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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企业在日后接受事业者重审审查时,中小企业及直购产品比重将得到反映。同时,中小企业为对象,与该企业销售额无关,以播出时间为基准,收取规定金额的“定额播放”之比重具体减少多少,将成为审查标准。

政府于19日在政府首尔大厦召开经济关系长官会议,发表了“中小企业销路支援综合对策”。12日鄭烘原国务总理在“与总理共创的中小企业座谈会”表示将电视购物企业的不法行为反应到重申过程之后,作为候选措施公布了本次对策。

依据这一对策,政府将于明年1月起,成立并运营电视购物被害告发窗口,中小企业可以告发电视购物企业口头订货与节目制作费用转嫁等不正交易。这一制度针对电视购物企业引发的中小企业被害行为,由公正交易委员会和中小企业厅进行调查,经调查不正交易行为属实时,将处以罚款等制裁措施。

同时,鉴于中小企业产品很难进入现有流通频道的这一点,与电视、网络、手机、线下卖场相联系的“创造革新产品整合流通平台”将于明年6月左右建造。仅仅适用于免税店的国产品卖场义务设置条款将进一步扩大到基础出口场免税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