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会召开正式会议以155票赞成、17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三星秘密资金一案的相关特别检察法案”。
当天通过的特检法案的调查对象为:与三星支配权继承相关的调查及裁判过程中的非法行为嫌疑;停滞调查三星SDS司债发行等4起控告的嫌疑;和三星非法贿赂,产生非法秘密资金的过程以及秘密资金使用于2002年大选资金及对最高权力层的贿赂嫌疑等,包括卢武铉总统的当选礼金的一切贿赂品的提供渠道的调查。
特检法案组成员是由总统根据韩国律师协会推荐来任命,由3名特别检查和30名以内的特别调查官组成。调查要在60日之内进行,可在第一次的30日、第二次的15日的基础上可以延长时间。
但是因青瓦台指出调查对象过于广泛,并且考虑到卢武铉总统有可能实行否决权的可能性,因此特检调查是否能成功进行还不能确定。
千虎仙青瓦台代言人在当天的定期简报中针对否决权可能性这样答到:“我们会用充足的时间来考虑所有的可能性。”青瓦台核心人士也谈到:“行使否决权的可能性和不行使的可能性为50比50。”
郑成镇法务部长官在召开正式会议前出席了法制司法委员会,对前天大统一民主新党和大国家党协商的法制司法委员会法案审查特检法案,表示反对:“如果行使特检法来调查裁决结果或干预过程的话,有可能会被指责触犯宪法“禁止过份干预”的原则。”
虽然法制司法委员会对此更换了特检法案的调查对象条款说法后,向国会正式会议提交,但因事实上内容相同还是有可能会造成违宪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