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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废除基本法准备立法代替

Posted July. 01, 2006 04:17   

30日,朝野着手为《关于保障报纸自由和职能的法律》(简称《报纸法》)和《关于媒体仲裁和受害救济的法律》(《媒体仲裁法》)采取补救措施。这两条法律中的部分条款被宪法法院判决违宪或不符合宪法。

但开放的我们党主张:“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立法。”而大国家党要求“通过立法代替予以废除。”双方各不退让。因此,修改工作有望长期化。

大国家党宣传企划本部长郑柄国当天接受本报的电话采访时说:“仅靠修改部分条款,无法伸张媒体自由和适应巨变的多媒体市场的潮流。大国家党制定了通过立法代替,废除基本《报纸法》的方针。”

大国家党计划,在被判合宪的条款中删除有侵犯媒体自由的可能性的条款——“报社有义务向报纸发展委员会呈交经营资料”。而且对“禁止报社所有广播、通讯社”的条款也以允许的方向,制定立法代替案。

院内代表李在五说:“将在9月定期国会上处理。”

而开放的我们党主张,对被判合宪的条款没有必要动手。开放的我们党认为,只要对被判不符合宪法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在追求舆论多样性的宗旨下对违宪条款进行补充就可以。

开放的我们党计划,为避免发生违宪争议,征求媒体专家和各界的意见,并举行两三次听证会。

开放的我们党发言人禹相虎说:“尊重宪法法院的决定,在国会将迅速开展法案修改作业。但如果大国家党连合宪条款都试图修改,争议将继续下去。”

如果被判不符合宪法,国会要修改或废除有关法律。但在此次判决中,宪法法院没有限定期限。



閔東龍 李鎭求 mindy@donga.com sys120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