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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申请人数达4万 增至前一年的3.2倍

Posted May. 15, 2006 03:10   

据调查,由于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选择个人破产的不履行债务者总人数已经迫近去年的总数4万人。

最近有人指出,通过个人恢复或信用恢复申请,试图还债的债务者有所减少,而利用个人破产制度干脆放弃还债的债务者却在增长,是“道德败坏”的表现。

14日,韩国银行、大法院、信用恢复委员会称,去年法院受理的个人破产申请共有3.8773万件,剧增到前年(1.2317万件)的3.2倍。

个人破产申请从2000年的329件,到2001年增至672件,2002年增至1335件,2003年猛增到3856件等,每年均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

这被解释为是由于2003年的信用卡大乱和2004年以后的经济销条,导致不履行债务者有所增加,再加上法院拓宽了受理个人破产申请的幅度。

个人破产制度是随着1962年1月《破产法》的制定被引进,然而首次实际受理申请是在1997年3月。

随着被宣告个人破产,将个人剩下的所有财产进行清算处理之后,在法律上将不再具有还债的责任。

过去,债务者认为不名誉,都尽量避免申请破产,法院也几乎没有受理,但是最近是争先恐后地提出申请,也较容易被受理。

而与金融公司进行协商,无论如何都想还清债务的债务者反而正在减少。

去年,通过信用恢复委员会的信用恢复申请件数共有19.3698万件,与前年(28.7352万件)相比,减少了32.6%。



洪錫珉 sm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