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公营企业多得967亿韩元奖金

Posted October. 26, 2005 07:33   

한국어

据悉,政府将13个政府投资机构的奖金支付标准修改为有利于这些机构的标准,导致仅去年就共多支付了967亿多韩元的奖金。

对此,有人指出,最近宣称将通过监查院特检等,主导公营企业改革的政府反而助涨公营企业的道德败坏。

据韩国电力公社、韩国土地公社等13个政府投资机构于25日提交给大国家党议员金泰焕的《最近3年间的奖金支付内容》,企划预算处向着有利于政府投资机构的方向,持续更换了奖金计算标准。

在奖金制度被首次引进的2002年,是只有经营评价分数得到100分,才能获得上限线的人均500%(对比基本工资)的奖金。但是在2003年只要是87.5分就能得到500%,到了去年制度又被改成了只要得到相对最高的分数就能得到500%的奖金。

因此,韩国电力在去年在只得到了80.51分的情况下,仍然因为是13个机构中的最高分而获得了人均500%的奖金。如果适用2002年的标准,应该是得到344%的奖金,因此相当于是多得到了共630亿韩元。

韩国土地公社也是同样,去年得到了79.08分,如果按照当初的标准应该是人均得到333%的奖金,但却得到了466%,共多领了55亿韩元。

去年与2002年的标准相比,奖金得少的机构只有在经营评价上处于最下位的韩国矿业振兴公社(-3亿韩元)。

13个政府投资机构的平均经营评价分数是2002年75.83分、2003年75.71分、2004年75.44分,呈逐渐下降趋势,而人均奖金却反而是307%、349%、378%,每年都大幅增长。

就是说,因政府改变奖金算定标准,虽然经营评价分数变差,但奖金却仍然有所增加。

企划预算处表示:“为了让经营评价上位机构和下位机构间出现奖金差异,而改变了算定方式。”并解释说:“承认其结果导致奖金被多支付。”

政府投资机构的奖金是在每年年末在有各机构的代表者和企划预算处长官等参与的政府投资机构运营委员会上被决定。



李承憲 洪守鏞 ddr@donga.com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