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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自治团体长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审判

全国地方自治团体长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审判

Posted June. 10, 2005 06:25   

监查院对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全面监查是否正当,有望在宪法法院水落石出。全国234个基础自治团体负责人的聚会“全国市长、郡守、区厅长协商会”(会长、首尔江南区厅长权文勇)9日在光州举行会长团会议,决定就此次监查向宪法法院提出权限争议审判。

权限争议审判是分辨国家机关之间或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之间发生的权限争议是非的程序。如果宪法法院认为监查院的全面监查脱离权限,监查将被取消或失去效果。

协商会通过决议书主张:“监查院的监查在对方机关、范围、内容、方法等方面,目的不明确。不但严重破坏了地方自治的本质,而且与参与政府的地方分权观念背道而驰。”

监查院计划,面对明年的地方选举,从本月开始对全国16个直辖市和234个基础自治团体实施为期1年的全面监查。

代理诉讼的法律事务所“NEXTL”的律师康容硕表示:“监查院并不是要对个人腐败和滥用职权问题进行监查。监查院甚至要求地方自治团体提供10年的资料,对地方自治团体所有职务活动进行监查。这是滥用监查权的行为。”

大国家党也表示:“这次监查是面对明年的地方选举,针对在野党团体长进行的。”并开始研究对策。在234名基础自治团体负责人中,获得大国家党共荐的市长、郡守、区厅长达149人。



李姃恩 鄭勝豪 lightee@donga.com sh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