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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议员李德模失去议员职位

Posted February. 18, 200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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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第3部(主审大法官姜信旭)在对以违反《公职选举及选举腐败防止法》的嫌疑而被起诉的大国家党议员李德模(庆北、荣川)的上诉案中,维持了18日宣判1500万韩元罚款的原审判决。

按照“当选者本人如果被宣判有期徒刑或100万韩元以上罚款便作为当选将无效处理”的选举法条例,李德模当天失去了议员职位。

因此,国会议员在籍数变成了296席,从各政党来看是,开放的我们党149席、大国家党120席、民主劳动党10席、新千年民主党9席。

第17届国会成立之后,大国家党议员因违反选举法的嫌疑而失去议员职位尚属首次,而丧失议员职的第17届国会选举当选者包括开放的我们党的前议员李相乐(京畿、城南、中院)、吴施德(忠南公州-燕岐),共有3人。

在这3个地区,4月30日将举行国会议员再选。

李德模是因涉嫌在面临第17大总选的2003年8月到2004年2月初之间,以活动经费等的名义给了选举运动人员2900万韩元而被拘留起诉。

大法院3部(主审大法官边在承)还在当天对以违反公职选举及选举腐败防止法的嫌疑而被起诉的开放的我们党议员张永达的上述审中,维持了无罪的原审判决。

议员张永达因涉嫌在第17大总选之前的去年3月和选举基地事务长等共谋,把含有地方区的全北全州的区中心活性化对策等内容的宣传画挂在市内,并把相关报道资料分发给媒体而被检察当局要求罚款70万韩元,但是在一、二审中都得到了无罪判决。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