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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南部地方法院:没有通过民主程序的共荐结果无效

汉城南部地方法院:没有通过民主程序的共荐结果无效

Posted March. 26, 2004 22:35   

在“4.15议会选举”候选人共荐过程中,某政党没有通过党章规定的竞选,把没有申请共荐的人士指定为候选人。对此,法院提出了诉讼。

汉城南部地方法院第51民事部(部长审判长金建镒)26日表示,24日,接受了卢永哲(49岁)以民主党为对象提出的共荐效力停止加重处分申请。卢永哲在京畿安山市常绿乙选区共荐中落选。

法庭在决定书中表示:“《宪法》和《政党法》规定,政党的国会议员选举候选人推荐过程应是民主的。如果政党的共荐过程违反该法律,将丧失其效力。”

法庭还补充说:“据民主党党章规定,国会议员候选人应通过国民参与竞选,并以舆论调查或秘密投票的方式得到推选。如果得到共荐,应根据中央党的规定,参加候选人公募活动。但民主党违反了党章规定。”

民主党在本月初把律师崔仁虎(43岁)共荐为候选人。崔仁虎没有通过竞选,也没有申请共荐候选人资格。因此,卢永哲向法院提出了共荐效力停止加重处分申请。卢永哲表示:“民主党没有通过民主的程序,因此,共荐没有效力。”

南部地方法院曾在2000年议会选举当时,接受了开放的我们党中央委员咸云炅以民主党议员姜贤旭为对象提出的共荐效力停止加重处分申请。当时,南部地方法院表示:“总裁在共荐中实行专权,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民主程序。”对此,民主党表示:“24日,根据法院的决定,共荐结果被判无效后,当天举行了中央常任委员会,通过法律程序再次把崔仁虎共荐为唯一候选人。因此,已经解决了问题。”



兪載東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