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点评]骗子议员李汉正

Posted July. 19, 2008 09:25   

한국어

检察公开的创造韩国党李汉正(57岁)议员的附加起诉嫌疑可以看出他漫天过海的诈骗本事。他在大国家党,民主党徘徊,并两次得到创造韩国党比例代表后还冒充金融监督院副院长。他的欺骗行为有做为比例代表公荐代价给党5亿9000万韩元,并在囚房带金徽章。

▷根据审判记录他在24岁时骗住宿旅店的女儿,会可以让她当高速巴士会司经理,之后拿了2万韩元。三年后又诈称自己是电台总务部长,骗了肉店老板10斤(6kg)牛肉。他有时会谎称自己是电台记者骗钱,或是威胁说“我和中部地方国税厅长很熟,只要让他调查税务,这家酒店或社长就会完蛋”,以此骗了M酒店宴会场使用费139万韩元。2000年当他做为民主国民党候选人参选时在宣传海报上印有与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和中国前主席江泽民合影的假照片。

▷宪法64条规定‘国会可以审查议员的资格,也可以惩罚’。因为是国民选出来的议员,所以如果要处以除名这一‘最高惩罚’,就要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在籍议员赞成,虽然有这样的严格规定但是资格审查却是宪法的‘命令’。用于一名国会议的税金,一年包括岁费1亿670万韩元,就要有4亿7000万韩元。但是议员们却盛行‘互相照顾’,所以宪法的资格审查条例如同虚设。

▷李议员拒绝自愿放弃议员资格,创造韩国党就表示在总选后“我们也是被害人”,并向大法院提出党选无效诉讼。收取诈骗犯的钱卖掉议员职这一过失不能只用这样一个诉讼就解决。但是将如何判决也让人好奇。公荐捐款调查到大法院也要最少六个月。在此期间李议员也会以国民代表为理由拿走税费。我们不能放任不管。国会要立即审查李议员的资格。已公开的审判记录就足以除去议员一职。

论诉员 金昌赫 ch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