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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成年子女的變性人……大法院:“允許變更性別登記”

有未成年子女的變性人……大法院:“允許變更性別登記”

Posted November. 25, 2022 07:38   

Updated November. 25, 2022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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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大法院首次判決,有未成年子女的變性人也要允許修改性別。

 大法院全員合議庭(主審:樸正華大法官)24日在A某提出的“請求把家庭關系證明書上的性別從‘男’改為‘女’”的登記簿更正申請再上訴審理中,撤銷了駁回A某申請的原判,發回首爾家庭法院。大法院以12名大法官中的11名的意見表示:“如果現在不是婚姻狀態,就不能僅以變性人有未成年子女為由不允許修改性別。”其宗旨是,為了讓變性人的基本權利和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均衡,綜合考慮各種情況,留出修改性別的余地。

 A某於2012年結婚,有兩名子女,因性別認同問題於2018年6月與妻子離婚。同年11月,A某在泰國接受了變性手術。2019年A某向法院申請將性別更正為女性,但壹審和二審都以A某有未成年子女為由沒有同意。這是根據2011年大法院“有未成年子女時不允許修改性別登記”的判例而作出的決定。

 大法院作為判決的理由列舉了變性者有權根據性認同感得到性確認、性別更正不會對與子女的關系造成重大變化等。大法院相關人士說明了判決的背景:“即使沒有婚姻關系,也不允許修改性別,這是回避變性者作為少數人群經歷的疏遠和痛苦,導致社會歧視和偏見更加固定、內在化的結果。”


權五赫 hyu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