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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攸關方必須一起幸福”……“N%作爲獎金”的改善方案也應從這裏出發

“利益攸關方必須一起幸福”……“N%作爲獎金”的改善方案也應從這裏出發

Posted July. 21, 2026 08:40   

Updated July. 21, 2026 08:40


把企業營業利潤與績效獎掛鉤的“營業利潤之N%”績效獎始於SK海力士。該公司勞資雙方就把去年全年營業利潤的10%作爲獎金髮放達成了協議。雖然這是維持、確保人才、落實成果主義文化的補償手段,但與半導體超繁榮時間一致,圍繞發放鉅額獎金的社會爭議愈演愈烈。

大韓商工會議所會長崔泰源(SK集團會長)15日就SK海力士的“營業利潤10%獎金”表示:“雖然目的是爲了成員的幸福,但它有一個前提。利益攸關方必須一起幸福。”他表示,“還要再觀察一段時間”,但如果認爲發放績效獎侵害股東等利益攸關方的利益,那麼“爲了可持續的幸福,需要動手修改”。這是自去年達成獎金協議後,崔泰源首次直接提及制度的副作用和修改的可能性。

圍繞“營業利潤的N%作爲績效獎”的糾紛,繼今年5月三星電子超企業工會的績效獎罷工後,正在擴散到造船、汽車、生物信息技術等其他領域。營業利潤是在銷售額中扣除銷售成本和工資等的利潤。如果把繳納稅金前的利潤——營業利潤的一部分作爲獎金分配給職員,那麼股東、債權人等其他利益攸關方的利益就會被拋在一邊。因此,股東們開始採取法律措施,政府和國會也出面阻止。崔泰源也明確表示:“不可能是在打破利益攸關方幸福的同時,(成員)自己變得幸福。”

發放鉅額獎金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企業的業績和股價。代表理事等註冊管理人員的報酬得到股東大會的同意,但把比這更多的數十萬億韓元獎金分給職員,卻不用得到股東的同意,這也是前後矛盾的。勞資矛盾、股東反對越來越大,因此需要制度上的完善。

韓國半導體產業因人工智能數據中心投資需求爆發性增加,正在享受超好景況。同時,爲了擺脫美國和中國的猛烈追擊,維持超差距競爭力,也揹負着巨大的投資負擔。現在也不是把時間耗費在定義都不明確的“超額利益”分配和績效獎紛爭的時候。爲時未晚,當務之急要把企業利益分配的首要順位放在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上,儘快確立得到工會和股東等利益攸關方共同認可的獎金髮放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