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30日發佈了一則罕見的公告:“不得不暫停對在今年底之前已完成預備候選人登錄者選舉活動的查處。”如果國會在1月1日零時前不能完成選區的劃分,全國的246個選區從法律上淪為無效,所有預備候選人也就被剝奪了資格,必須中斷選舉活動。但是,由於選舉管理委員會暫停查處,預備候選人們可以繼續從事設立選舉辦公室、橫幅製作、分發名片等選舉活動。
選舉管理委員會的這一決定雖有逾越法律之嫌,但可以充分理解。在現職國會議員們可以通過議政報告會等,盡情從事選舉活動的狀況下,如果只有預備候選人們被鎖住手腳,對於政治新人們來說,分明是不公正的決定。但是,本應對不法選舉活動進行查處的選舉管理委員會,對暫緩進行查處,這絕非正常之舉。正如選舉管理委員會縱容違法一事所見,第19屆國會被評為歷屆最差,又多了一條理由。
第19屆國會獲此差評,國會議長鄭義和的責任不輕。紀錄顯示,薑昌熙議長領導的前半期國會(2012年7月2日-2014年5月29日)期間,總共收到9896件法案,其中3951件獲得通過,通過比例為39.9%。但在鄭義和議長領導的後半期(2014年5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裏,總共收到7166件法案,其中2058件獲得通過,通過率大幅降低至28.7%。
鄭義和議長就選區劃分推遲表示:“如果過了12月31日,將進入立法緊急事態。”據悉,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將根據現行選舉法,向選區劃分委員會提交(246個選區的)劃分方案,並按法進行職權上呈。
所謂的國會先進化法規定,只有在朝野代表達成協議、巨大自然災害以及相當於戰時、事變的國家緊急狀態(第85條)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職權上呈。因此有人指出,根據這一條款,鄭義和議長不應嚷嚷著“不能職權上呈”,而應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雖然對鄭義和議長要遵守國會法的信仰表示理解,但只有在實質上進入“立法緊急狀態”才能進行職權上呈,讓人感覺是陷入邏輯形式主義。鄭義和議長明確表示,對於振興經濟法案等爭議法案,“由於不是立法緊急事態,因此無法職權上呈”。但是,眾多國民認為,在野黨把連工會都參與、在9月份達成的勞動改革法案緊緊抓住不放導致眼下的立法癱瘓狀態,也是一種“立法緊急事態”。鄭義和議長作為第19屆國會的領袖,必須認識到自己所肩負的沉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