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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起在6月份和9月份進行國政監察

Posted January. 24, 2014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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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每年在秋季定期國會時進行壹次的國政監察從今年開始將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兩次進行。

新世界黨議會首席副代表尹相賢23日表示:“朝野達成了暫定協議,在6月份進行壹次國家監察,在9月份進行綜合監察。”民主黨議會首席副代表鄭成昊也承認了達成協議的事情,表示正在討論在上半年實施10天、下半年實施10天的方案。朝野之間如果達成最終協議,上半年國政監察將在6‧4地方選舉結束後的6月5日進行。

這次協議被分析爲是分離預算案審議和國政監察,進行高品質國政監察的措施。根據國會先進化法,預算案的提交時期從會計年度開始前的“90天”提前到“120天”,因此國政監察時期也要提前的現實性判斷也起到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