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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絞刑的囚犯壹天後複活…

Posted October. 18, 2013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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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朗因爲毒品走私被處以絞刑的囚犯在壹天後複活,而司法部表示會重新執行死刑,引發了爭議。

16日根據英國日刊《守護者》,名爲阿裏雷紮得37歲男性10月初因爲走私毒品罪,在北部呼羅珊省的某監獄被執行了死刑。獄警在他的脖子上套上了繩套,12分鍾後確認了他的死亡,把“屍體”轉移到了屍體安放所。但是第二天早上爲了將屍體轉交給家人,進入屍體安放所的職員發現包裹阿裏雷紮的塑料上有水蒸氣,打開壹看他還活著。阿裏雷紮立即被送到醫院接受治療,現在健康情況良好。《守護者》表示,在伊朗執行死刑後囚犯複活的情況是第壹次發生。

伊朗司法部表示,他不是被判“絞刑”而是被判了“死刑”,因此會重新執行死刑。根據伊朗法律,處以死刑的囚犯的意識和身體情況要健康,對于孕婦或昏迷狀態的囚犯,要延遲死刑的執行。因此如果再次執行死刑,將會是在他完全恢複健康之後。相反,人權團體表示伊朗是頻繁執行死刑的世界前5個國家之壹,在濫發死刑,正在反對死刑的重新執行。根據國際赦免委員會,伊朗在2012年至少執行了314名的死刑。今年8月份約定改善人權的魯哈尼總統就任以後,也執行了125名的死刑。

在伊朗法,因爲通奸罪等被判“投石死刑”的罪人在執行死刑後仍然生存的話能得到寬恕。這對反對再次執行死刑的主張添加了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