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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的富裕階層”占全部繼承財產的51%

Posted June. 08, 201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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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據國稅廳表示:在2009年繼承稅的納稅物件達28萬8503人,其中實際繳納繼承稅的人只有4340名(1.5%)。因繼承稅的各種優惠政策,導致實際納稅人數大幅減少。

繼承稅扣除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在繼承財產中去除負債後剩下的部分就是徵稅物件,但如果繼承財產未滿5億韓元的話,就會從繼承稅的對象中排除。與5億韓元的基礎扣除數額無關,配偶能繼承的最大扣除幅度是30億韓元。所以,如果不屬於最上層的富裕層得話,要交遺產稅的可能性將大幅減少。

另一方面,繳納繼承稅的“1.5%富裕層”的繼承稅,占全部繼承財產的一半以上。2009年被徵收繼承稅的4340名納稅者,所繳納的繼承稅為10兆1083億韓元,是全部繼承財產19兆8051億韓元的51%。

看“1.5%富裕層”的財產繼承類型,大多數是以房地產繼承的。土地最多為41%,建築物是27%。房地產占全部繼承財產的3分之2以上。接著金融資產(儲蓄、保險)占16%、有價證券占(股票、債券)11%。

與2005年相比,公寓、大廈、商街等建築的比重增大。從2005年的14%上升到2009年的27%。以漢城江南地區為中心,房地產價格暴漲,這是繼承財產的價值增大的原因。

雖然,繼承財產超過100億韓元的納稅者只有105人,但他們所繳納的繼承稅是2009年全體繼承稅(1兆5464億韓元)的一半。繼承財產越多稅率就越高,這是繼承稅徵收累進的性質。繼承30億韓元以上的財產的話,繼承稅的稅率就達50%。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