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占46%的大企業“因線上媒體遭到損失”

Posted November. 08, 2010 11:10   

한국어

線上媒體A媒體威脅流通企業B社說:“如果給我們廣告就不會登負面新聞”,並提議進行“新聞交易”。由於該內容純屬虛構,B社沒有搭理,但最終這一緋聞傳到了各個網站上,而且大多數讀者也閱讀了這一緋聞。B社要求A媒體糾正新聞報導內容時,A媒體這一次又要求B社提供贊助金。最終,B社不得不用贊助金平息這場風波。

由於強迫性廣告或贊助要求、以緋聞製作的新聞報導等不遵守“媒體基本”的線上媒體,企業遭到了巨大的損失。

全國經濟人聯合會旗下的經濟宣傳協議會7日表明,針對427個全體會員企業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應答的342個企業中近一半即46%表示因線上媒體遭到了損失。對此,協議會提議設立一個“線上媒體倫理委員會(暫定)”。

占43%得企業指出,線上媒體的最大的問題是“新聞缺乏信賴度”。接著,占37%得企業表示線上媒體為了提高點擊率使用刺激性的“標題”,而占17%得企業則認為“製作新聞的能力不足”,其後占8%的企業指出了“新聞交易”。儘管如此,通過法律應對線上媒體不合法行為的企業卻只占3%。針對此原因,51%的企業指出沒有效率的訴訟流程和較低的受害救濟可能性,而43%的企業則表示擔憂報復性新聞。

事實上,去年一個線上媒體刊登百貨店女職員試吃紅薯時的照片時,把紅薯比喻為男性的生殖器,以這種刺激的標題贏得點擊率。不過,平時被稱為“流通最強者”的這一企業由於擔心報復性新聞,沒有向這一媒體提出充分的抗議。

去年年末,對1698個線上媒體數,占84%的企業認為過多,而表示適當或缺乏的應答者只有13%。另外,針對線上媒體增加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占67.1%的應答企業指出了負面新聞增加(45.8%)、廣告費增加等負擔加重(21.3%)的負面影響。

針對減少線上新聞副作用的方案,占50%的企業回答說,需要加強設立條件、整備退出制度。這意味著,誤報或歪曲報導達到一定數量時,要給予停止發行、取消註冊等制裁。而占23%的企業則要求追究轉帖線上新聞報導的網站的責任。



金起勇 kk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