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司法改革引發主導權之爭

Posted March. 20, 2010 03:01   

한국어

大法院出面指責就法官人事調整和量刑制度等的大國家黨司法制度改善案。前天,大法院通過樸一煥法院行政處處長的聲明表示:“提出改善案是不尊重司法部的行為”,並強烈主張司法改革的主體應該是司法部。由於一些年輕法官審理“PD手冊”等敏感的案件時最終宣佈無罪,政治圈才會提出司法改革要求,不過自尊心受挫的司法部反而提出了抗議。

也許司法部擔憂,司法制度改善案的部分內容有可能會侵害司法權的獨立。可大國家黨提出的改善案的內容為,將現有14名大法官增加至24名,其中8名為非法官出身,另外由法務長官等人推薦的6名外部人士和3名法官組成的法官人事委員會進行人事調整。其中,將大法院量刑委員會變更為總統直屬機構的內容也引起爭議。一不小心就會影響到司法部的獨立,因此需要充分磋商以及深思熟慮。這並不屬於少數服從多數的議案。

令人擔憂的是,樸處長的聲明會不會觸發司法部與行政部或政府的分歧、執政黨與在野黨的政治鬥爭,甚至引發又一次的司法波動。因為通過“不符合指向一流國家的韓國品格”等言語可以看出,樸處長已經失去了平常心。裁判權雖然屬於司法部,可立法權卻屬於國會,基於這一點雙方應該相互尊重。大法院長直屬諮詢機構司法政策諮詢委員會(李洪九前國務總理擔任委員長)即使提出再怎麼出色的法案,如果國會不批准就無法實行。

大國家黨的司法制度改善案只不過是一個政黨提出的議案。正等待由執政黨和在野黨議員組成的司法改革特別委員會進一步協商。民主黨等在野黨也會提出改善案。只要司法部也提出改善案,通過磋商後司法部的改善案也有可能成為最終法案。一些人指出,至今司法改革屢次失敗,是因為司法部主導改革。例如,在有十年以上檢察官、律師、法學教授經驗的人中任用法官的法官任命制度,司法部很難自覺地提出這一法案。

國會也應該尊重三權分立的精神,還需要收斂司法部的建議。在國民看來,司法部與大國家黨的口舌之戰只不過是為了爭奪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