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家黨8日決定,對規定非正規職勞動者雇用期限為兩年的現行非正規職法,將放緩其相關條目的適用時期。據現行的《關於保護期限制及短期勞動者的相關法律》,於7月1日起對於工作兩年以上的非正規職勞動者需進行轉正或解雇,但如果放緩其適用時期的話,有可能阻止非正規職解雇之亂的發生。例如,若把適用時期延長兩年的話,至2011年7月1日為止,雇傭兩年以上的非正規職即使不用轉正或解雇,也可以保持現有的非正規職身份。
同時,大國家黨8日在國會上,先後召開了黨政會議和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所屬議員懇談會,並對其達成了共識。而且,大國家黨定於11日召開議員總會,決定促進採納以此為黨論的方案。另外,大國家黨決定日後聽取勞動界的意見,經過與執政黨和在野黨進行協商之後,決定具體的延長期限。
據悉,政府在當天會議中,比起放寬適用期限,更堅持之前提出的修訂案,即把非正規職雇用期限從“2年”延長至“4年”。但是,如果大國家黨把延長適用期限作為黨論的話,政府同意黨論的可能性也很高。
而且,大國家黨為了將於6月中旬舉行的法律修訂案,敦促民主黨抓緊時間召開環境勞動委員會會議。但是,由於民主黨環境勞動委員長秋美愛反對以法律修訂案為前提舉行常委會會議,因此,6月中旬是否處理此案還不能確定。
樸庭勳 sunshad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