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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務員法》該何去何從

Posted December. 26, 2005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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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務員法修改案》的主要內容是,幹部以外的警察公務員也在工作一定時間後自動升職爲警衛。盧武鉉總統因對本修改案行使否決權問題而陷入苦惱。

8日在國會全體會議上通過的本修改案,若按照原定計劃應該在27日通過國務會議進行發佈,但是因爲出現其他部門公務員平衡性風波和青瓦台及政府一些人士主張總統應該行使否決權,所以面臨困境。

青瓦台一些秘書官指出,因爲縮短警察工齡升職年限,僅明年一年就需要395億韓元等鉅額預算,還指出與升職體系相似的消防官和教師公務員以及一些基層行政公務員的平衡性問題,建議總統行使否決權。

據悉,企劃預算處和行政自治部已對該法案提出反對意見,而且國務總理李海瓚也于19日向盧武鉉總統報告了各種問題。

但是反對這種主張的意見也不容小視。因爲總統對非政治性法案並沒有行使否決權的先例,而且開放的我們黨積極推進了該法案,因此,若行使否決權,就有可能引發黨政矛盾。

更何況,圍繞《私學法修改案》,大國家黨和一些宗教界人士要求總統行使否決權的情況下,如果盧武鉉總統選擇性地行使否決權,就有可能引發又一個平衡性風波。

青瓦台發言人金晚洙在25日舉行的發佈會上稱:“目前,總統對否決權還沒有做出明確的判斷。26日之前無論如何也要確定立場。”

2003年7月,盧武鉉總統就以延長《對北匯款特檢法》時效爲核心的《對北匯款特檢法案》和同年11月的《親信腐敗疑惑特檢法案》行使了否決權。去年3月,當時的代總統高建對《赦免法修改案》和居昌事件等相關人員恢復名譽及補償特別措施法案行使了否決權,將法案退回國會。



鄭然旭 jyw1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