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憲法法院做出《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違憲判決後的21日下午,政府和執政黨舉行緊急黨政討論會接受了憲法法院的判決,並表示:“根據憲法法院的判決,將中止《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法律效力波及的所有措施。”
政府還強調說:“爲國家均衡發展和緩解首都地區人口過密現象,首都遷移計劃是不能放棄的重要的價值和課題。”
在此之前,國政宣傳處長鄭順均表示:“政府將廣泛徵求國民意見,並充分討論憲法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和法理合理性。”
這種初期應對措施表明,政府對憲法法院的判決還沒有找到有效的對應措施。也就是說,政府還不想承認推進行政首都“違憲”。
預計政府暫時將仔細研究憲法法院的判決對推進政策具有什麽法律約束力,然後再採取對應措施。
有觀點認爲,對於憲法法院的判決,政府首先將徵求憲法學者的意見,並觀察輿論動向,然後尋求能夠貫徹“行政首都遷移”承諾的“第3條路”。
也就是說,在爲修改憲法,無法舉行國民投票的情況下,政府有可能通過《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的替代立法,逃避危險爭議,並以建設“第2個特別市”的方法,繼續推進新行政首都建設事業。
執政界一位高層有關人士表示:“如果因此次判決,相當於參與政府認同性的新行政首都建設事業最終流産,政府今後什麽事都不能做。應尋求其他的路。”
但鄭順均就推進替代立法的可能性的提問沒有表示明確的立場。他表示:“對具體事項我不會回答。將通過其他機會做出解釋。”
政府也承認,一直推進的首都遷移事業將被迫中斷。而且在8月11日,被選定爲新行政首都預選地區的忠南燕岐、公州也將被判無效。
另外,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將中止一切活動。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原計劃,在確定新行政首都預選地區後,調查當地的土地稅目,截至今年12月底,對新行政首都預選地區進行考察。
政府暫時計劃,組成黨、政、青協商體,對與新行政首都建設同時推進的放寬首都地區限制、建設革新城市、公共機關遷移等有關地方分權的政策,重新進行全面的討論。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