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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民政首席秘書,人事檢驗是怎麼搞的?

Posted June. 17, 2017 07:19   

Updated June. 17, 2017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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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官提名人安京煥1975年曾偽造交往的女性的圖章,偷偷辦理婚姻登記,最後被法院判決婚姻無效。安京煥昨天自請召開記者會,宣稱“這一難以企齒的慚愧往事,完全是我的錯誤,是無可辯白的行為,”進行了道歉。但與此同時,他認為不應因這件事情而全面否認他後來的人生,“如果給我機會,我將作為最後的使命,實行檢察機關改革,”駁斥了自行退出的可能性。

 虛假婚姻登記在現行法律上,屬於偽造捏造私人檔、偽造及不正當使用私印、虛假記錄公正證書原本等重罪,最高可以判處有期徒刑5年。雖然是20多歲時的事情,已經過了公訴時效,但作為比任何人都更為瞭解事情重要性的司法界人士而言,是不像話的行為。這種情況下,安京煥還自認是出任法務部長官推行檢察機關改革的合適人選,我們該如何看待他的道德觀念呢?

事情鬧大之後,青瓦臺出面澄清說,“上個世紀70年代男女離婚時,有很多案子,是為了掩蓋女子的婚姻前科而提起婚姻無效的訴訟。”而這與安京煥“完全是我的錯誤”的說法不相吻合。 如果青瓦臺是為了包庇安京煥而進行虛假澄清,則是對當事女子人權的嚴重侵犯。也就是說,青瓦臺與安京煥之間,必有一方撒了謊。

安京煥昨天表示,2006年被任命為國家人權委員長時,已就這一問題向青瓦臺作了澄清。但這一次被提名為法務部長官時,青瓦臺沒有問及這一問題。不能不追究負責人事檢驗的總統民政首席秘書趙國的責任。在安京煥擔任首爾大學法學院教授時,趙國經過任用審查擔任了教授,在安煥擔任人權委員長時,趙國又擔任了人權委員,兩人交情深厚。只要簡單翻閱一下簡歷就能瞭解安京煥的歷史,如果趙國還不知道,就是瀆職;如果是明知還要推薦,就是視此等瑕疵而不見的典型性“我浪你不”(我做了就是浪漫,你做了就是不道德),是對符合自己胃口的人就放行過關的“代碼驗證”。

 到目前為止,文在寅總統已經宣佈了除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官、保健福祉部長官外17個部門負責人中的15個提名人,其中康京和、趙大燁、金尚坤、安京煥四人暴露出了偽裝遷戶、剽竊論文、酒後駕駛、偽造私印等無法放過的瑕疵。不是長官的憲法法院院長候選人金二洙、公正交易委員會委員長候選人金尚祚等,則簡直讓人懷疑是否經過了民政首席室的檢驗。盧武鉉總統2005年1月任命首爾大學教授李基俊為教育副總理兼教育人力資源部長官,但由於冒出各種問題,李基俊在上任57小時後宣佈辭職。文在寅總統必須牢記,在隨後追究虛應其事的檢驗的責任時,接受了人事首席秘書丁燦庸(音譯)、民政首席秘書樸正奎(音譯)的辭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