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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蘭法第一案

Posted October. 20, 2016 07:24   

Updated October. 20, 2016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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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美國研修的時候,女兒還是小學生,她的班主任像極了1990年播放的兒童電視劇《天使們的合唱》中的老師希梅娜。女兒寫日記的時候,她總會在下面寫上一段幾乎和日記一樣長的評論。我們夫婦送給了這位盡心的班主任一份禮物——20美元的咖啡券一張。我們還擔心她會不會拒絕,但這位班主任非常高興地收下了。因為這是名副其實的禮物。

英國的《經濟學人》雜誌曾做過“腐敗的禮儀”策劃報導,分析稱,在腐敗盛行的國家,有關賄賂的隱語也很發達,送出賄賂的時候,偏愛使用褐色的信封。如果是單純的禮物,沒有理由起個另外的名字,也沒有理由遮遮掩掩。在我國,賄賂被稱為“年糕錢”、“加急費”,為了不使錢數外露,通常使用信封或裝飲料的箱子。在經合組織國家的腐敗程度調查中,韓國位居第9位,這雖然事件令人羞愧的事情,但這是有原因的。

前天,春川警署向法院提請了一件罰款案,稱起訴人A某(55歲)向調查人員送了一箱價值4.5萬韓元年糕,這違反了《關於禁止不正當請托和收受錢財的法律》(金英蘭法)。這是上個月28日該法律施行後提交審判的首例案件。從收受年糕到案件提交,花了20天的時間,看起來警方也很傷了番腦筋。A某稱,由於自己的原因,調查人員為自己調整了調查時間,送年糕是為了對此表示感謝。但是,本來起訴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調整調查時間,對於這樣一種當然的事情表示感謝,看出來從前官衙的門檻有多高。

國民的反應分為兩派,一派說“把這種小事小事送去審判,有些過分了”,而另一派則稱“要從小事做起”。這成為金英蘭法第一案的並不是巨額的“年糕錢”,而是真的“年糕”。行賄方和受賄方共謀的大型腐敗通常是隱秘而又有組織的。如果法律只是去抓那些可以解釋為“小小人情”的小魚小蝦,反腐戰爭難以取得勝利。



洪秀勇評論員 legman@do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