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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臺不提禹柄宇攻擊特別監察官,難道不知道民心嗎?

青瓦臺不提禹柄宇攻擊特別監察官,難道不知道民心嗎?

Posted August. 20, 2016 07:12   

Updated August. 20, 2016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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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監察官李錫洙對青瓦臺民政首席秘書禹柄宇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監察未能查明疑惑,不足以向檢察機關告發,以委託檢方進行調查告終。在上屆大選中,在文在寅等在野黨總統候選人主張必須設立高級公職人員腐敗調查處後,樸槿惠候選人也提出了實施特別監查官制和常設特檢制的競選承諾。對禹柄宇首席進行是否違法的監察,是檢驗特別監察官制度的第一號事件,結果證明,該制度完全脆弱得不堪一擊,它不但沒有根除違法行為,連監察本身也沒有如實進行,這一事實已大白於天下。

由於特別監察官沒有扣押搜查和追蹤帳號等強制搜查權,如果當事人否認,就沒有手段麼查清嫌疑。也沒有辦法強制當事人作出答辯或提交資料。必須有上級機關的意志,監察才有力量。但是對於無異於總統手足的親信,是絕不可能給予力量的。禹柄宇死命硬扛,對檢察機關要求提交資料也充耳不聞,這種情況下特別監察官又能進行什麼調查?

監察對象的人力、時間範圍也被限制在首席秘書以上級別的公務員登上其職務之後的違法行為,也是特別監察官制度的局限之處。禹柄宇違法風波的主幹,是去年2月份陳炅准升任檢察長人事審查失敗,是否與禹柄宇丈人家把江南的土地賣給尼克森有關?陳炅准檢察長因從尼克林收受有130億韓元差價的股份的賄賂後遭解職。

而禹柄宇在去年2月還沒當上民政首席秘書,而只是民政首席室秘書,因而該疑惑不是監察對象。李錫洙特別監察官只是調查了禹柄宇之子的“當上肥缺官”特惠、挪用家庭擁有的公司費用等細枝末節的困惑,而且這方面的調查也不到位。

而且,特別監察官制度中,有關不得公佈和洩漏開始和結束監察的事實的規定,也有點過份。如果是首席秘書以上級別等總統高級親信的違法行為,國民必須知道監察究竟是怎麼進行的。

依靠紙老虎特別監察官,不可能根除總統親信和親戚的腐敗,這已經越來越清楚。共同民主黨和國民之黨等在野黨從很早以前就主張,要設立和檢察機關一樣強制搜查權對高級公職人員直接進行調查的高級公職人員腐敗調查處。特別監察官制度已被證明失敗,必須取消有名無實的特別監察官制,正式討論成立高級公職人員腐敗調查處。



宋平仁 評論委員 pi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