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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商標申請,SM名列前茅

Posted November. 28, 201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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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PSY、少女時代、2NE1的共同點是其名字或組合名已經申請了商標。近期以“江南風格”橫掃世界音樂市場的PSY在內,在地球村各地掀起韓流的演藝人為保護自己的形象並以自己的名字開創新事業,用自己的名字申請商標的事例逐漸增加。

特許廳27日指出,唱片及演藝行業相關的商標申請從2010年開始暴增。2005年至2009年每年只有2400件的商標申請2010年開始暴增至3328件,去年還增加到了4825件。今年到上個月為止申請4185件,以現在的趨勢今年年末有可能突破5300件。

演藝人的商標申請由擁有大多數偶像派明星的大型演藝公司主導。少女時代、BOA、Super Junior等所屬的SM演藝公司排名第一,共申請919件,其後是Wonder Girls和2PM所屬的JYP演藝公司(145件)和2NE1和BigBang所屬的YG演藝公司(60件)。

大型演藝公司申請商標的領域除了唱片與演藝圈外,還有化妝品、服裝、文具用品、食品等。例如“PSY便當”、“少女時代化妝品”等對演藝人的名字和特定商品及服務業申請專利。是為了率先佔領與演藝人相關的領域並擴展進軍領域的同時,還要防止其他人或機構盜用演藝人的名稱。

特許廳商標設計審查局事務官鄭惠英(音)解釋道:“近期從電視劇或電影、唱片開始的韓流延伸至韓國商品的購買潮流,因此在各個領域都出現使用演藝人名字的商標。”

還有以國際商標申請的例子。2008年,JYP在美國、英國、中國、日本、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地申請了“Rain”的專利。除了韓國名字,連英語、韓語、日本語的名字也申請了商標。另外,YG去年也在歐洲、日本、澳大利亞、新加坡、越南等地申請了“2NE1”商標,目前正接受審理。



金智玄 jhk8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