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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電子腳鏈再次試圖性侵犯,殺害家庭主婦

戴上電子腳鏈再次試圖性侵犯,殺害家庭主婦

Posted August. 22, 2012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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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晚看淫穢作品的徐某(42歲)在20日上午9點帶上果刀和藍色口罩、藍色膠布後出了家門徘徊在附近。雖然腳腕上戴著電子腳鏈,但是他還不在意。30分鐘後他看到了為了送兩個孩子上幼稚園車輛周到房子外面的李某(37歲,女)。因為幼稚園車輛停在離家門口只有50米的地方,李某沒有關上大門就出來了。徐某趁這個機會走到了房屋裡面,躲在主臥房間門後面。李某進來後徐某用兇器進行威脅,試圖進行性侵犯。李某試圖推開他逃離現場,但是被徐某的揮動的果刀刺到了3次脖子,最終死亡。

首爾光鎮員警署21日表示當天對徐某申請了拘留令。徐某在2004年入侵首爾的某屋頂房性侵犯了20多歲女性,因此被宣判7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在去年11月出獄。出獄前徐某雖然被命令戴上電子腳鏈7年、聽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項目,但這些卻對本次的犯罪沒有起到阻止作用。

首爾保護觀察所如果沒有像長時間停留在小學等地方的特別事項,只是掌握徐某的移動路線而已。徐某的犯罪場所是離自己的家不過1公里。在電子管線公司工作的許某因為在職業有很多移動,1公里不能看作是特別事項。員警喲關人士表示:“禁止外出或限制移動等是由法院決定,徐某沒有別的特別遵守事項”,“電子腳鏈對徐某沒有起到抑制犯罪的效果。”

徐某在出獄後的10個月內接受了10多次保護觀察所出席面談,觀察管親自訪問許某進行面談的次數也超過40次。有關人士表示:“電子腳鏈雖然能最終位置,但是不能管理物件者的行動,存在界限。”

徐某在犯罪之前從淩晨2點開始觀看了3個小時淫穢影像和圖片。在徐某的房間裡發現的電腦上保存著非法下載的數百個影像和圖片。在員警調查中徐某表示:“整個淩晨都在看淫穢作品,喝了一瓶燒酒。”

徐某雖然是已經有3次性暴力前科,但是出獄後徐某接受的性暴力教育程式只有40小時。之後沒有接受任何精神治療的許某雖然定期與保護觀察所的職員進行了面談,但是主要都是有關日常生活的內容。這就是有主張稱戴上電子腳鏈的人如果不同時進行精神治療的話猶如隨時犯罪的“定時炸彈”的理由。翰林大學心理學系教授趙恩景指出:“與周圍斷絕,獨自生活的性犯罪者因為欲求不滿加大,很容易用淫穢作品進行解消,這時歪曲的性觀念會增大”,“要持續性地進行矯正性犯罪者的想法和行動的治療程式。”



徐東日 d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