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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青少年強姦未遂前科的人經營學院... ...甚至做中高生心理輔導

有青少年強姦未遂前科的人經營學院... ...甚至做中高生心理輔導

Posted July. 26, 2012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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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京畿道水原市某住商複合建築的T電腦學院,擠滿了為拿資格證的青少年。H某(35歲)是學院三名教師之一。這位黃頭髮老師在學校使用假名“金某”。

(金某)這位穿著短袖和棉褲的30歲平凡男性就是青少年強姦未遂犯。他於去年3月要強姦一名女中學生未得逞,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四年執行。我們可以在政府運營的性犯罪分子公開網站“性犯罪分子公告E”看到此人面目及實際姓名。

○性犯罪分子經營學院

據學院關係人稱,H某以母親的名義經營著學院,是學院的院長。就業勞動部曾於3月份到校進行設施檢測時,他就以院長的名義簽了字。實際上,他並不是輔導師,卻總會有女同學過來找他。

H某能夠隱瞞前科,自由教學(十多歲學生),就是利用了性犯罪管理的盲點。現行法律判為性犯罪犯的犯人十年內不得從事以兒童、青少年為對象的相關事業。政府于去年調查131萬餘名從事青少年相關事業的工作人員,發現學院講師、幼稚園院長等46名性犯罪分子。

問題在於,H某的學院不屬於其範圍。這個學院歸類於“終身職業培訓學院”,因此不屬於政府的監視物件。然而,學院(250名)中有8名19歲以下學生。甚至有14歲的小女生。我們還能在學院homepage發現“歡迎15歲以下學生”的廣告語言。

25日,本報(東亞日報)開始著手進行對H某的報導。水原市教育廳也於當天下午去往現場考察。女性家族部發現有不少青少年在終身職業教育學院上課,開始著手“改善工作”。

○只要性犯罪分子和受害者達到共識,就可以不公開其身份

目前,仍需要加強對“性犯罪分子的管理”。因為,只要性犯罪分子和受害者達到共識,就可以不公開其身份。“成功”地達成協議就可以“藏”掉身份,就無法避免受害者1號,受害者2號... ...。

不僅如此,國家對兒童性犯罪分子的監管極“松”。大法院於2010年發佈的“良性委員會年報告”,去年7月後,就有54.6%的兒童性犯罪分子(13歲以下)緩刑釋放,而過去是37.3%。某教授解釋稱“目前,兒童性犯罪分子的判刑力度增加,檢察員為防止誤判,起訴時刪減嫌疑點。”

另外,性罪犯戴的電子腳鐲容易切斷也是問題。22日,京畿道古麗市水色洞某性犯罪分子李某(42)用刀切斷腳鐲跑掉,警方發現後將其逮捕。



趙健熙 bec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