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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領域利息限制在30%以內

Posted April. 28, 2011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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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相關部門提出“利息限制法”,法案規定金融交易最高利息不得超過年30%。該議案由大國家党庶民政策特別委員會提出,因為金融領域和政府反對,已經連續六個月擱置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案審理委員會。

法治社會委員會議員周勝永在接受東亞日報電話採訪時表示:“有關該法案,黨內人士與野党並沒有表示反對,我們已經決定在28日舉行的法治社會委員會上處理修訂案。”大國家党金茂成院內代表一直支持該法案,而且將該議案視為4月臨時國會的優先處理議案,所以預計該議案會通過審批。

根據修訂案,原本規定為40%的利息限額會下調為30%,而且該政策的適用範圍不僅適用於個人借款等交易,還適用於儲蓄銀行及市內銀行等金融行業。如此一來,現行金融行業原有的50%以下(44%)的條款會被廢除。

若該法案得以通過,將由黨政策委員會與金融委員會協商決定相關事項,即相關管制會得到更多限制。近期,政策委員會修改金融行業實施令,將原本44%的最高利率下調為39%,並於22日進行了立法預告。

大國家党庶民特別委員會最高委員長洪准杓對反對該法案的情況表示:“修訂案是要糾正存在缺陷的法案,把政府的努力評價為平民主義法案,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崔瑀烈 dns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