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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相坤教育廳廳長“從輕處理加入民主勞動黨的教職員…”

金相坤教育廳廳長“從輕處理加入民主勞動黨的教職員…”

Posted June. 19, 201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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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教育廳廳長金相坤錶明要從輕處置因涉嫌加入民主勞動黨以及交黨費、援助金而被起訴(違反國家公務員法)的京畿道全國教職員勞動組織(簡稱全教職組)旗下的教職員,為此,下達嚴懲方針的教育科學技術部表示強烈反對。

京畿道教育廳18日召開了幹部會議,並在會上最終決定了如何懲罰有犯罪事實的18名教職員(小學7名、初中11名)。 京畿道教育廳表明:“根據檢察廳的犯罪事實通知書和起訴狀查明真相後發現,教職員的行為確實違反了公務員禁止政治運動的現行法令。”不過,針對懲戒程度卻解釋說:“按照教育科學技術部的方針嚴懲教職員,有可能涉嫌濫用教育廳廳長的人事權”,“由於缺乏教職員積極參與政黨活動的證據,我們覺得應該從輕處置有關人員。”接著還說:“嚴懲處分有可能導致教育現場和我們社會不必要的反目、分歧與混亂。”

對此,教育科學部當天發佈了報導資料並譴責道:“京畿道教育廳的決定嚴重毀損了憲法秩序和全體公務員的紀綱,這一點令人遺憾。”另外還指出:“教職員加入政黨違反了在憲法上的公務員及教育的政治中立義務”,“先查清京畿道教育廳要求從輕處理的判斷依據和背景之後,再通過法律商討強求應對方案。”

現行教育公務員懲戒令明文規定:“收到懲戒通知的教育機構等的負責人若沒有特別的理由,就得在一個月內向懲戒委員會要求懲戒決議。”教育科學技術部之所以以延遲懲戒參與時局宣言的教職員為名起訴金相坤教育廳廳長職務怠慢,是因為他違反了這一條款,沒有要求承接決議。教育科學技術部的負責人表示:“這一條款是‘強制性規定’,因此有遵從的義務”,“如果這一條款失去效力,那麼行政組織中的懲戒將失去意義。”不過,按照大法院的判例,針對全國公務員工會的總罷工拒絕懲戒決議的區廳長雖然被判有職務怠慢罪,但修改懲戒程度的情況沒有認可職務怠慢嫌疑。



李成浩 黃圭仁 starsky@donga.com kin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