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政爭植物國會”導致制定預算受阻

[社論]“政爭植物國會”導致制定預算受阻

Posted June. 17, 2009 05:56   

한국어

最近,政府各部門擔任預算的公務員們陷入苦惱。政府需要在這個月底之前,向主管部門——計畫財政部,提交各部門預算制定方案,並從下個月開始進入相關部門的協商階段。但由於政界瀆職導致的混亂和法理矛盾,制定預算方案的過程,出現不少問題。

去年10月,財政部向國會提出,把交通稅、教育稅、農漁村特殊稅等3專案的稅廢除,納入國內稅收的個別消費稅當中;並提高個別消費稅率等內容的法案。此舉是為了簡化複雜的稅收制度和減少財政運行過於僵化。今年1月,交通稅的廢除法案和提高個別消費稅率的法案已通過國會。

但,由於部分議員的反對,廢除教育稅和農漁村特殊稅的法案,分別停留在常任委員會和總會階段。也就是說,按法案性質,本應捆綁在一起,一併處理的4項法案中,只有項個通過,另外2項卻被保留。國會只在嘴上談民生和經濟,實際上卻忙於政界鬥爭。因這樣的“植物國會”,這種矛盾已持續了5個月。

撥到地方自治團體的地方交付金,規定為國內稅的19.24%。根據3專案的稅當中廢除幾項,其國內稅總額和交付金的規模將發生變化。若繼續這樣下去,可能要在未定稅收規模的情況下,分配財政資源。財政當局者稱:“當前情況下,只能根據假設不同情況,來分配國內稅總額,日後再進行調整。混亂是不可避免的。”

廢除3項目的稅為前提,而提高個別消費稅率的法案獲得了通過,但2項目的稅卻未能廢除,這成為法理上的爭議。若想解決此問題,需廢除剩下2專案的稅,或重新降低個別消費稅率。但政界卻對此無所事事,一副天下太平的態度。

雖然國會通過了民營化身為國企的產業銀行,及合併住宅公社和土地公社的法案,但卻沒有更改每年1月份指定和解除公共機關的公共機關運營法。若繼續這樣下去,到下半年會出現:產業銀行被民營化,並出臺產業銀行股東。但在法律上,卻仍留有公共機構的搞笑局面。

為刺激經濟而擴大財政和減稅,所導致國家財政情況受到動搖時,需要更加細心制定分配預算,來健全國家財政。但國會卻反而擴大制定預算的不確定性。執政黨和在野黨有義務儘快對目的稅相關法案,下結論,以掃除制定預算的障礙,解決法理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