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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市民的義務

Posted June. 30, 200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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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如今意味著國家組成員,但是原來帶有差別化的意思。在古代羅馬,只有一部分人擁有市民權。羅馬市民們可享受參政權和免除部分稅金的權金。所以羅馬佔領地區的人們誰都想成為羅馬市民。但是不只是有特權。更加強調了他們的義務。羅馬市民們曾認為最光榮的事是自行保衛國家。由市民權者們組成的羅馬軍隊發揮了巨大威力。

▷很多學者們認為212年安東尼敕令是讓羅馬帝國滅亡的主要原因。這個敕令是賦予所有屬於羅馬帝國的居民市民權。這個措施是為了獲得更多稅收,卻導致一直以來守護羅馬的市民精神的衰退。雖然過去的羅馬人曾為獲得市民權而努力戰鬥,這個措施使他們失去了這個動力。原來的羅馬市民們也失去了努力盡義務的欲望。如果國家組成員失去守護國家的責任感,那麼國家就無法生存。

▷隨著蠟燭示威“市民”這個詞經常被提起。一般是由主導示威的一方強調市民。參與示威的團體稱作“市民團體”,反對的團體稱為“保守團體”。部分輿論也表示“警方過度鎮壓市民”。但是這並不是客觀說法,而且有可能會把暴力正當化。當然有些市民會主張政權下臺,有些市民會反對蠟燭示威。但是可以把一些向年輕員警揮動鐵杆,隨意侵害他人生存權的人也稱作“市民”嗎。

▷曾經歷權威主義政權的韓國,“市民”被認為是抵抗的主體。所以有些人把目前局面稱為“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對決。但是現在也要考慮擔心社會秩序和共同體穩定的市民義務。我們的未來要靠自己去守護,別人是不會幫我們的。要知道哪一方才是真正為國家擔心的“市民”,相信不久就可以知道。

論訴員 洪贊植 chansi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