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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監獄圍牆上搖擺不定的國會議員們

Posted May. 31, 2007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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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對待國會議員犯罪嫌疑的尺度比過去更加嚴格。

過去,盡可能不去插手國會議員官方後援金或議政活動過程中引發的名譽損害行爲,但是現在不再坐視不理而提出起訴的事例大幅增加。

現政府執政以後,提交審判的國會議員人數達122人,從而力證了這種趨勢。

本報法律組和數位新聞組對1993年至今被起訴的240名國會議員的犯罪嫌疑和審判結果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過去主要以受賄罪爲主的國會議員犯罪嫌疑現在偏向違反《公務員選舉法》和《政治資金法》的一邊,變得更加多樣化。

可以說,站在合法與非法的警戒線上顫顫巍巍地“耍雜技”的國會議員面臨著非常嚴峻的形勢,甚至可以用“總是站在監獄圍牆上”的說法來形容。

▽嚴格的尺度,多樣的犯罪=首爾中央地檢調查部最近以涉嫌受賄和違反《政治資金法》的罪名,對收受前大韓醫生協會會長張東益(59歲)提供的1000萬韓元資金的國會保健福利委員會所屬的大國家党議員高京華、金秉浩提出了不拘留起訴。

兩位議員雖然主張說:“這是正常收受的官方後援金,還打了收據。”但檢察機關起訴稱:“只要具有報酬性質,就可以作爲受賄罪處理。”將國會議員利用後援會賬戶正式接受的政治資金冠以報酬性質,展開調查並提出訴訟的事情過去非常罕見。

從中可以看出檢察機關領導層向政界發出了強力的警告資訊。也就是說,現在,即使名義上合法,但只要是實際上存在問題的資金,就會將其視爲問題。

據本報調查結果顯示,1993年以後被起訴並走上法庭的國會議員共達240人。金泳三(YS)政府時期被起訴的46名國會議員中,犯受賄罪的人最多,有20人(43.5%),其次是違法《選舉法》(14人,30.4%)和違反《政治資金法》(1人)等。

金大中(DJ)政府時期被起訴的72人中,犯受賄罪的人有所減少,達14人(19.4%),而違反《選舉法》的人增加到40人(56.3%),所占比率最高。違反《政治資金法》的罪犯也增加到9人(12.7%)。

盧武鉉政府執政以後被起訴的122人中,違反《選舉法》的罪犯達63人(51.6%),超過了一半,違反《政治資金法》的罪犯也增至32人(25.6%),大幅領先于受賄罪犯(18人,14.4%)。

最近,檢察機關以損害名譽的嫌疑對民主勞動党議員魯會燦提出訴訟,因爲他提及了國家安全企劃部非法竊聽錄音帶中出現人士的實名。而且還以在議政活動過程中攻擊地方自治團體電腦網路的嫌疑對同樣是該党議員的李永順提出訴訟,這都是非常罕見的事情。

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金鍾律因涉嫌在從事律師職業並擔任檀國大學法務室室長時期,以自己擔任代表的法律事務所的名義和推進購買檀國大學土地的企業簽訂法律諮詢合同並收取資金的罪名(瀆職)被起訴。

檢察機關的一位官員預測說:“比過去更加嚴格地處理與政界人士相關的犯罪是時代趨勢。像日本一樣,必須對公務員免費旅遊或收取禮物的行爲全部以受賄罪起訴的時代正在向我們走來。”

▽失去議員職務的人增加,執政黨居多=據統計,得到法院提出的一定標準以上的量刑,從而失去“金飯碗”的議員人數在13年裏共達37人。金泳三政府時期,共有9人因韓寶受賄案(4人)等案件失去了議員職務。

金大中政府時期,因違反《選舉法》失去議員職務的人就有8人。現政府執政至今,共有18人失去了議員職務,就好像迎合國會選舉和地方選舉陸續舉行的現象一樣,其中有11人因違反《選舉法》被剝奪了議員職務。

從檢察機關在這13年裏起訴的國會議員所屬政黨的情況看,總體上執政黨議員略多一些。

金泳三政府時期,執政黨有27名國會議員被起訴,在野黨有19名議員。而金大中政府時期的情況則相反,執政黨35人、在野黨37人,在野黨略多一些。現政府執政以來,受2003年非法大選資金調查的影響,被起訴的執政黨議員高達76人,大幅多於在野黨議員(46人)。

▽對政界人士的調查也出現地方分權化?=過去,對政界人士的調查等於是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或首爾中央地檢特別調查部的專有物。這兩個機構相當於權力不正之風調查的領頭羊。

金泳三政府時期被起訴的46名國會議員中,超過一半的29人是被大檢察廳和首爾中央地檢(當時是首爾地檢)起訴的。被地方檢察廳起訴的國會議員只有16人。

金大中政府時期被起訴的72名國會議員中,28人被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起訴,9人被首爾中央地檢起訴。被地方檢察廳起訴的議員只有14人。

但現政府執政以後,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比率發生了逆轉。2003年以後被起訴的122名國會議員中,超過一半的72人是在地方檢察廳接受調查並被起訴。大檢察廳和首爾中央地檢起訴的議員只有44人。